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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2-01 | 來源: 南方都市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同樣徒手毆打致死,如果嫌疑人是職業格斗運動員,理應知道自己出拳傷害,更可能構成贰級謀殺,如果嫌疑人是柔弱女性,則故意致人死亡罪的可能性較大;同樣往被害人頭部扔物品導致被害人死亡,如果嫌疑人扔的是金屬花瓶可能構成故意致人死亡,扔的是玻璃花瓶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扔的是塑料花瓶可能就是意外事故。
李遠表示,“界定不同罪名,被告人的主觀態度是定性關鍵。因為並不存在讀心術,所以基於證據對被告人的主觀態度進行判斷將是本案最重要的爭議焦點之壹。目前來看,對於具體案情細節,包括檢方在內的雙方涉案人員可能都並非清楚知曉,就已有信息來看,判處以上肆種罪名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
肆問:男方何以因健康狀況肆次缺席傳訊?
Liren Chen與受害者的領英介紹頁面顯示,兩人均為清華大學本科畢業生,後赴美加利福尼亞大學聖迭戈分校深造,近期在谷歌任職。
Liren Chen領英介紹頁面。
案件發生後,有消息稱夫妻贰人遭遇不幸,疑為因裁員問題引發爭吵,但自稱Liren Chen同事的知情人士告訴南都記者,涉案贰人並未被谷歌裁員。
1月21日,硅谷當地華人組織內知情人士向南都記者證實,Liren Chen與受害者確為清華大學畢業生,清華大學校友會已聯系上受害者父母,正在幫助其父母趕赴美國處理後續事宜,谷歌華人組織也將協力校友會,派遣志願者幫忙。“按照以往的案例,這個階段會輔助完成護照簽證等辦理,安置住宿及日常生活,協助法院出庭、財產處置,以及後續的紀念儀式等事宜”,知情人士稱。
然而,直到當地時間24日,Liren Chen第叁次缺席傳訊時,負責此案的加州聖克拉拉縣檢察官邁克爾·加德伯格仍表示,女方家屬還未抵達硅谷。在當地時間26日的第肆次傳訊現場,女方家屬也並未露面。
目前,聖克拉拉縣懲教署公開信息顯示,Liren Chen依舊身處醫院,第伍次傳訊預計將於當地時間2月5日13時35分開始。
雙方涉案人員均表示,對有關Liren Chen健康狀況的了解有限。檢方稱,21日Liren Chen曾出院轉入看守所,但後來又回到醫院,其中原因不詳。法官也對Liren Chen多次缺席表示質疑,指出被告人入院72小時後,如仍需留院,需要醫師簽字批准,才能再獲得14天的緩提期限。而Liren Chen家屬聘請的辯護律師施羅德(Wesley Schroeder)也聲稱,其與Liren Chen的家屬仍未見到Liren Chen本人,對他的健康狀況也並不清楚。
但“身體狀況不適宜出庭”,應由何方人員作出判斷?
“我個人處理的案件中也出現過類似情況,法庭中各方都認為當事人會到場,結果在等待幾小時後接到看守所電話稱,‘他的身體狀況不適合出庭’,因此,缺席傳訊的情況並非罕見,但缺席肆次也的確不常見。”李遠告訴南都記者,就單次法庭程序作出“是否適合出庭”判斷的,是看守所的醫學專家,“這並非任何壹方能夠左右或利用的內容”。
伍問:多次缺席傳訊將有什麼後果?
Liren Chen家屬聘請的辯護律師施羅德在第叁次傳訊現場首度現身。據稱,他有40余年從業經歷,其個人網站頁顯示,他曾參與過多起謀殺案、涉家庭暴力案的審判。
Liren Chen多次缺席,是否對其律師抗辯有利?
李遠對此並不贊同,“實際上,這對控辯雙方都是存在不利影響的。最簡單明了的壹點是,被告辯護律師只能在監獄會見當事人,如當事人在醫院,律師很可能沒有同他談話的機會,這當然會對後續辯護造成影響。對於檢察官來說,情況可能也是相似的。”李遠表示,所謂通過“裝瘋賣傻”長時間拖延開庭很難,因為有相應的評估手段和法庭程序。-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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