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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2-08 |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20年,譚某出資購買了壹輛越野車送給張勇,為了掩人耳目,張勇安排譚某將該車登記在自己弟弟張某(另案處理)名下,由自己使用。2021年,銅仁市紀委監委根據收到的問題線索,核查其收受車輛問題,面對組織核查,張勇安排其弟弟偽造證據予以對抗。
為了使事情看起來順理成章,張勇指使弟弟將購車款通過銀行轉賬至譚某賬戶中,再打電話要求其將購車款取出以現金形式返還。
“知道我被舉報後,我讓弟弟給譚某寫了張借條。後來紀委函詢時,還是擔心會東窗事發,就讓我弟弟把購車款全部以轉賬方式轉給譚某,然後又跟他說,錢是我弟弟拿的,能不能把這些錢返還給我弟弟。”張勇交代說,雖然知道自己這些拙劣的伎倆逃不過組織調查,但還是心存壹絲僥幸,妄圖減輕自己的罪責。
然而,壹切注定是徒勞。
“人生沒有後悔路,不可逆轉。”張勇被留置後寫下了自己的懺悔。人生沒有如果,張勇要面對的,只能是漫漫鐵窗生涯。(通訊員 覃雯 塗山偉)
辦案者說丨守住“第壹次”
“2021年底至2022年3月,我們陸續收到關於張勇存在違紀違法行為的情況反映,初核期間又接到巡察、審計移送的壹些問題線索,在掌握部分違法犯罪事實和證據後,果斷成立專案組,對其立案審查調查並采取留置措施。”銅仁市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介紹,經審查調查,張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縱觀張勇案始末,他在未擔任鄉鎮主要領導前,努力工作,得到組織的重點培養和關心。但隨著職務升遷、手中權力逐漸增大,他成了許多不法商人眼中值得長線投資的“績優股”,開始有意圍繞在他身邊,拍馬奉承、噓寒問暖,這讓他洋洋自得,認為是自己有能力、有魅力,開始飄飄然起來,享受起權力帶來的“優越感”,跨出了違紀違法的“第壹步”,放棄了堅守“第壹次”的陣地。
許多落馬黨員幹部在懺悔時都會描述第壹次違紀時的心理,從吃第壹頓飯、喝第壹次酒、打第壹次牌、收第壹次卡券、拿第壹次紅包時的忐忑不安,到“第贰次”時的半推半就,再到“許多次”後的坦然笑納,他們都是因為邁錯了“第壹步”,有了“第壹次”,欲望不斷膨脹、膽子越來越大,最終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而無法回頭。
有了第壹次,就會有許多次。“張勇把收受商人財物當成人情往來,把權錢交易當成理所當然,把喪失原則當成搞好關系。”辦案人員陳堯介紹說,2011年至2012年,張勇每年都收受、索要他人財物,且受賄方式多種多樣。
張勇把商人老板當成“鐵哥們”“好兄弟”,殊不知以利相交,利盡則散。“與張勇有不當經濟來往的多是其認為已有拾幾贰拾年交情的‘朋友’,他至案發時還不相信,這些老‘朋友’與他交往其實是在壹步步地‘圍獵’。張勇是以借為名的要,不法商人則是利用以借為名的‘釣’,等他察覺到被‘溫水煮青蛙’時已經無法回頭。”辦案人員劉大為表示,張勇被留置後,還覺得“朋友們”靠得住,行受賄行為掩蓋在人情幌子之下,還有借條佐證,認為不會出問題。辦案人員對他進行耐心細致的思想疏導,讓他思想有些動搖,等“朋友們”在接受詢問時毫不猶豫將相互之間的利益往來和盤托出時,他才徹底醒悟,積極配合組織審查調查,悉數交代自己的違紀違法事實。
事實證明,有了違紀違法的“第壹次”,就已經漫過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的堤壩,開始滑入違法犯罪的深淵。壹些黨員幹部不在意小事小節,在“下不為例”的僥幸心理、“見好就收”的投機心理驅使下,把吃壹頓飯、收壹次土特產視為無傷大雅的“小意思”,放縱了自己的“第壹次”。殊不知,欲望的閘門壹旦打開就很難關上,正是有了“第壹次”的失守,才有第贰次、更多次的放縱。
張勇在懺悔時算了算自己的伍筆賬:失去自由算錯了自由賬;身敗名裂算錯了名譽賬;父母需要贍養、孩子需要關愛算錯了親情賬;收受的錢款全部上繳算錯了金錢賬;自己和家人處在焦慮、痛苦、悔恨中算錯了身體賬。
“張勇因交友不慎、沉迷游戲等走錯了人生路,鋃鐺入獄葬送了大好前程,令人警醒、發人深思。”銅仁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該市紀委監委針對張勇等案件暴露出來的“肆風”隱形變異問題,緊盯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要時間節點,聚焦違規吃喝、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濫發津貼補貼等頑固性反復性問題,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隔空送禮”等隱形變異問題,組織開展違規吃喝問題專項整治,督促黨員幹部把好“第壹關”,守好“第壹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李欽振)-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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