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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美中文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國護照申請及更換 | 字體: 小 中 大
周武強律師
有許多人在申請加拿大護照時不知道找什麼樣的人來擔保, 有的人找不到所需要的擔保人, 還時常有人給筆者打來電話詢問申請加拿大國籍時是否需要擔保人. 所有這些現象都意味著許多人在申請加拿大護照的擔保人問題上存在模糊的認識.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申請加拿大護照和申請加拿大國籍是性質不同的兩種申請. 申請加拿大國籍是為加入加拿大國籍而提出的申請. 申請加拿大護照是已經擁有加拿大國籍的人為取得出入境需要的護照而提出的申請. 按現行規定, 申請加入加拿大國籍不需要有擔保人, 而申請加拿大護照必須有符合壹定條件的人員來擔保.
目前可以接受的擔保人員主要有認識已經超過兩年以上的律師, 醫生, 牙醫, 法官, 行政官, 警官, 市長, 公證員, 藥劑師, 中小學校長, 職業會計師, 職業工程師, 大學教師或高級管理人員, 等等.
如果申請人沒有認識上述已經超過兩年以上的符合條件的人員, 那麼申請人需要前往護照辦公室索取壹份宣誓表 (DECLARATION IN LIEU OF GUARANTOR), 填寫完成後前往律師那裡當面進行宣誓和簽字. 前往律師辦公室宣誓和簽字需要攜帶兩份加拿大官方頒發的身份證件, 至少有壹份必須是有自己照片和簽字的證件.相關鏈接:
周武強律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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