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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4-02-20 | News by: 景来律师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任骏良的陈情书称,1997年1月,裕通公司外勤人员沈承勤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伪造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擅自盗用万邦中心大厦4层楼宇,为上海万翔实业公司向中信上海信托公司借款1000万元作抵押担保。
“当虹口法院来追债时,裕通公司才知晓,随即向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报案。”同年9月24日,虹口法院在执行此案时,直接把担保人裕通公司作为第一被执行人来追债,反而将借款人万翔公司作为第二被执行人不去追讨,也从未对借款人履行过任何法律规定的还款程序。之后虹口法院借称贷款未还为由,未经开庭,强行用超低价拍卖了万邦中心大厦9个楼层的房产,其中包括裕通公司正常且早已还清贷款本息的5个楼层的房产。
“1998年9月,虹口法院委托华星拍卖行发布《拍卖公告》,企图拍卖裕通公司的9层楼宇。”任骏良说。
该《拍卖公告》用词含糊不清,甚至连拍卖的时间和地点都没有注明,也没有留下报名联系方式。任骏良直指:这“任何人一看就是不正常的拍卖,实际上就是有预谋的暗箱操作。”
1998年12月6日,虹口法院将总面积15141平方米的万邦中心大厦的9层楼宇以3150万元的超低价暗箱操作给了唯一的竞拍人“上海国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该售出价格每平米仅2080元,仅为市场价的七分之一。
更令任骏良感到震惊的是,该竞拍人公司是拍卖前一个月才通过虚假验资成立的新公司。且这家公司的总经理竟然就是私刻公章、诈保骗贷的沈承勤。
1999年8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致函虹口法院称:“沈承勤私刻公司公章,向中信信托投资公司贷款1500万元,为万翔房产公司在中信信托投资公司1000万元贷款做担保……沈承勤有重大诈骗嫌疑,请贵院中止执行(1997)虹执字第2084、2356号民事裁定书,将案卷材料移送我队。”同年9月22日,经上海市检察院批准,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沈承勤执行逮捕。
1999年,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曾发函给虹口区法院,请该院中止执行,将案卷材料移送该队。
但出乎意料的是,虹口法院却拒绝中止执行、将该案移交。同年10月13日,虹口法院复函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称已经对裕通公司的9层楼进行了拍卖,“且拍卖款已到帐,本院正在办理权属转移手续中。”1999年10月19日,虹口法院又强行扣押了裕通公司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目的是将9层楼宇先过户到虚假验资的国安公司名下,再帮助其向银行抵押贷款4000万元。
“虹口法院说拍卖款已到帐,是公然撒谎。”任骏良称,直到2000年1月4日,即拍卖后的1年零1个月后,虹口法院才收到这笔所谓拍卖款。
继续实施戕害,整栋大厦被通过定向低价拍卖侵吞
然而,事情还没有完。任骏良称,上海一中院以执行1300万元的电梯款为由,先后查封、扣押并用超低价定向拍卖了万邦中心大厦 19 个楼层的20394平方米房产,这导致裕通公司的巨额财产被蓄意暗箱操作后荡然无存。
1996年4月,裕通公司与某电梯公司签订了进口11台电梯的合同。任骏良称,电梯到货后,裕通公司发现其中两台的机头已经损坏,另有若干箱零件丢失,且没有“六证一单”(未经海关商检没有合格证),已经构成根本违约,遂拒绝收货,双方产生纠纷。该电梯公司绕过合同中约定的仲裁环节,到上海一中院起诉裕通公司,要求其承担付款义务。“一中院无视双方有效的仲裁事实,违法受理该案。虽然我司多次提出异议,但一中院仍置若罔闻。”-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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