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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3-08 | 來源: 中國新聞社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香港 | 字體: 小 中 大
3月8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提交香港特區立法會審議。圖為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立法會上動議條例草案贰讀。中新社記者 李志華 攝
或許有人會問,香港不是有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嗎?為什麼還要再立壹部新的?
確實,為了有效防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20年制定了香港國安法,並以全國性法律的形式在香港實施。
特首政策組專家組成員、“壹國兩制”青年論壇創辦人兼主席何建宗表示,香港國安法屬於中央立法,而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自行立法的壹項舉措,旨在履行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盡管立法程序和主體不同,但兩者都旨在維護國家安全,防止任何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何建宗表示,它們在共同目標上是互相補充的,且無法相互替代。在23條立法完成後,兩者將會形成相輔相成、相互支持的法律體系,以確保香港的穩定與國家安全。-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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