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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3-18 | 来源: 北游独立评论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1968年冬天,玛丽和罗拉,因为谋杀罪被起诉。玛丽和罗拉被带到法庭上进行审讯,庭上挤满了媒体记者。主控律师一开始便指出,谋杀拜恩和谋杀马丁的是同一个人。
法医报告显示,在拜恩和马丁的尸体上都发现了玛丽的衣服纤维,此外在拜恩的鞋子上也发现罗拉的衣服纤维。
尽管关于罗拉是否有罪还存在疑问,但没有人质疑玛丽是凶手。关于玛丽,唯一存在的争论是,她究竟是一个患有后天病态的小女孩,还是一个天生的“魔鬼”?
在法庭上,玛丽的父母如同表演,一会儿大哭大闹,一会儿歇斯底里。
而陪审团注意到,每当父母哭闹的时候,玛丽总以一副憎恶的眼神注视着他们。
玛丽的母亲贝蒂是个妓女,脾气暴躁,经常打骂玛丽。每当小玛丽尿床后,她总用恶劣的言语羞辱她,还把床单挂出去给邻居看。
而玛丽的父亲总要求玛丽在外面称呼他为“叔叔”,以此可以领取政府发放的单亲补助。
这样扭曲的家庭让玛丽从小便养成孤僻、冷漠的性格,甚至当母亲打她的时候,她也不哭,只是用目光冷冷盯着母亲。
因为非常好斗,并且经常伤害小伙伴,因此没有人愿意和玛丽当朋友,除了13岁的罗拉。
从小生长在这么一个扭曲的家庭,玛丽在法庭上却对自己的家庭情况只字不提。
如果她在法庭上说出幼年经历及其在家中所受的虐待,如果她表现得可怜软弱一点,她很有可能得到法官的同情。
经验丰富的儿童心理学专家奥顿认为,他从来没有见过像玛丽一样倔强的小孩,她非常的复杂、聪明、冷酷,而且很危险。
在玛丽被审讯的过程中,她如同一个久经法庭的老手,冷静、早熟的行为让陪审团对她产生不了一丝的怜悯之心。
于是,陪审团经过不到4小时便得出一致裁决玛丽杀害拜恩和马丁罪名成立,被判处“终身拘留”。“终身拘留”实际上是一种不明确的刑期,它有可能是终身监禁,也有可能是被关几年后放出来。
当听到判决结果的时候,这个年仅10岁的小女孩才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
由于玛丽是未成年人,监狱和精神病院都不适合她,最后她被安置在一间全部关押男孩子的少管所——红河堤教养院。
从1969年2月到1973年11月,玛丽在红河堤教养院待了3年9个月。
16岁时,玛丽被转入一家女子监狱,三年后,转入成人监狱。
就这样,玛丽整个青少年时代,都是在各种监狱里度过的。
在经过了一次越狱事件后,玛丽彻底消停下来。
1980年5月14日,在服刑12年后,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玛丽假释出狱了。
出狱后,这位曾经杀害过两名男童的杀人犯的第一份工作居然是在托儿所,在保释官的反对下,玛丽去做了服务员。
在生活回归正常后,玛丽和其他普通人一样恋爱、结婚,并于1984年5月25日,生下一个女孩儿。
因为玛丽10岁时就杀了两个孩子,所以法院考虑,要剥夺玛丽对女儿的抚养权。
但玛丽辩称“假如说我小的时候是个魔鬼,但现在的我已经完全是一个正常人了”,这番真诚的表达打动了法官,她被授予匿名权,从此可以用新的名字开始新的生活。
在隐姓埋名、躲避媒体十几年后,1998年2月,玛丽再次回到了聚光灯下——她的个人传记《听不见的哭声》出版了。-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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