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4-03-22 | 來源: 微建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最近,“河北邯鄲13歲初壹男孩遭3名同學殺害後埋屍”的新聞引發全網關注。筆者最近幾年壹直在農村調研,壹個直觀的感受是,在越來越沒有溫度的鄉村,鄉校竟成了弱肉強食的叢林。
到底是怎樣的社會環境讓這3個男孩成為“惡魔”,走上犯罪道路?又是怎樣的家庭環境讓這位受害男孩長期遭受欺凌但周圍人渾然不知?這裡的周圍人包括孩子的老師、孩子最親近的爺爺奶奶、孩子的父親、孩子的“父母官”——村幹部們。被害男孩的“周遭”到底發生了什麼?
爸爸去哪兒了?打工掙錢和留守陪伴的兩難
從法律角度看,除非叁位施暴者自己坦白,否則已經難以形成有效證據證明施暴者對受害者生前的欺凌情況。但從惡性欺凌的發生規律來看,受害人在生前應該經常被這叁位施暴者“威逼上供”,也許平時家人給的零花錢乃至生活費大概率會被施暴者“分享”。
受害者父親提供的壹個細節可以佐證,他表示此前孩子就曾表示不願上學,“我們以為孩子貪玩,並沒有當回事,後來才知道孩子在學校受到霸凌”。受害人同學提供的細節也能加以證明,受害人曾經向同學寫紙條說“自己想死”;有同學曾經多次看到受害人在課間被關(鎖)在“勞動小屋”中欺凌、欺負。
然而,大多數自媒體會將此作為“沒有做好家長”的例證,進而將這起嚴重暴力欺凌事件的部分原因歸於“家庭”。
事實上,在當下農村,像受害人所處的這類不完整(包括形式上完整實質上不完整和形式與實質均不完整的)家庭越來越多,農村青年家庭易碎化、破碎化在我們的調研中日益凸顯。父母其中壹方外出或雙方外出務工的留守家庭比例最高,還有父母離異的家庭,青年父親或者母親必須外出務工掙錢才能養活自己和孩子,於是孩子便成為留守兒童。
當“旁觀者”不斷強調父母陪伴的重要性,甚至在“網評”中將輿論壓力引向孩子的“父親”或“母親”時,我們是否真的能站在他們的處境同情和同理化思考:作為壹個壯勞動力,是外出打工養家更加迫切還是留守在家陪伴更加迫切?
如果是夫妻情感穩定的家庭,尚能通過“陪讀媽媽-打工爸爸”的夫妻分工方式陪伴孩子成長,但面對當前農村形式和實質均不完整家庭(單親家庭、犯罪家庭、吸毒家庭、事實孤兒等)日益普遍的情形,這些爸爸或媽媽與這些孩子還能做出怎樣的選擇?
如果我們足夠了解當前中西部大部分縣域乃至地級市的經濟發展情況,尤其是當地工業、服務業的基本情況,就不會在網絡中去質疑“媽媽去哪呢?”“爸爸去哪呢?”他們是沒得選擇,只能到有務工機會、發得起養活自己和孩子工資的經濟發達地區打工掙錢,孩子便只能交給上了年紀的爺爺奶奶來照顧。
在自己的孩子多次否認遭遇校園欺凌後,絕大多數忙於生計的父親或母親大概率都會把這歸因於“初中生的叛逆”“孩子太貪玩”“孩子太沉迷手機游戲”,如此,家長幾乎不會同意孩子不去上學,這就是親子之間信息不對稱、權力不對稱造成的“贰次傷害”:“你今天必須得去上學!”在我看來這,在這個環節中去區分責任(在孩子這裡是不講實話,在家長這裡是過於權威)並無實際意義。
這裡的深層危機,不是孩子的父母“心大”“粗心”“不負責”等等,而是當今的父母越來越得面對“部分隱形的孩子”,這才是更加普遍的現實。
孩子不願或不敢把自己在家庭之外的經歷告知父母,不論是快樂的體驗還是痛苦的經歷,他們會藏得很深,如果找不到“指定朋友”傾述,他們壹定活得很累,自己壹個人默默地扛著,等待自己周遭環境發生巨變,看能否獲得喘息的機會。親子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導致孩子模糊化,但這種模糊化的孩子在親子權力不對稱的情況下,大多只能繼續忍受、服從,將自己陷於更加危險的境地。
看似朋友實則“壓迫剝削”的不平等關系
受害人在生前,除了強迫“上供”之外,是否還存在其他的欺凌形式,我們不得而知。但從此次暴力的傷害程度來看,叁位施暴者大概率在受害者生前有“看不順眼就打壹頓”“沒事就嘲諷他”等或輕或重的肢體傷害。
看相關報道,是叁位施暴者主動約受害者出來玩耍的,受害者當時為什麼沒有拒絕?如果這次拒絕,下次雙方碰面後又將遭遇什麼?也許他內心想拒絕,但他不敢拒絕,因為“今天拒絕了,明天可能就成為他們施加傷害的理由”。
也或許,他壹直以來在表面上都是跟這叁位施暴者玩耍,他們在面上是“朋友”,但壹定不是地位平等的真朋友。大家如果稍微注意壹下就會發現,類似的惡性校園霸凌事件,受害方與施暴者之間並非陌生關系,他們常常是“朋友關系”“室友關系”等,就算沒有這層關系,他們總在某個空間內有密集的社會交往和接觸。
但是,在這組關系中,受害者的地位與施暴者的地位壹定是不平等的,受害者在受到其他人欺負的時候,他們可以以“朋友”的名義來保護他,但這不影響在他們自己這個圈子內,他壹定是受其他人欺負的對象。那麼,這種看似朋友實則“壓迫剝削”的不平等關系又是如何產生的?
壹線老師和家長的描述似乎都有壹個高度相似的“解釋”:這些孩子在性格上壹般都是非常善良的,比較老實,成績中等,不太愛表達,在老師和家長面前是典型的“中等生”和“乖孩子”。這種善良在不對等的同輩群體交往中,往往就轉為“不輕易反抗”“忍讓”“忍受”等行為,盡管他內心覺得他們是不對的,至少讓自己非常不適,但也不會說什麼。
成為善良老實人並不是他們的錯,更不是他們遭遇霸凌的核心原因。結合長期觀察可以發現,初中生群體中確實存在這麼壹群“懂法”的人,其本質是鑽法律空子,以自己未滿14周歲,或者未滿16周歲為由,在校園內外嘗試做壹些讓自己刺激、能夠滿足自己欲望但不符合自己這個年齡階段、不符合中學規范的行為,比如抽煙、喝酒、嚼檳榔等,甚至冒險參與壹些違法違規行為,比如有組織的打架斗毆、砸車偷東西、公路上飆車等等。
中國農民外出務工從1990年代就開始了,00後、10後肯定不是第壹代留守兒童,在筆者的同齡人(85後)中,80後、90後中不少人就有留守的經歷,他們是中國農村第壹代留守兒童。
同樣是留守,為何第壹代留守兒童遭遇這類極端惡性的同輩群體欺壓的事情較少聽聞,到了生活水平、法制水平、管理水平、信息水平均獲得綜合提升的21世紀20年代卻時常出現?作為農村社會的細胞——農民家庭出現結構性危機是不可忽視的重要變量,還有沒有家庭之外的因素如社區環境、校園環境、網絡環境的影響?甚至這些外部環境的變化才是這類事件頻繁發生的更加深層次的原因?
發生在某初中的壹起欺凌事件
筆者在某校實習的時候,深度了解了壹起“常規欺凌事件”。欺凌者和被欺凌的同學都是初贰的同班同學,前者是3-4個男生,他們“強行”脫掉後者的褲子,然後用學習機錄他撒尿的樣子,並強迫他玩弄自己的隱私部位。壹開始後者也是被前者“騙到廁所裡說拍好玩的事情”,後者最初以為只是好友之間的“拍攝人臉”的游戲,但劇情根本不是他所預設的。
為什麼他會同意別人給自己“拍臉”呢?初贰年級正處在發育期,也許他覺得自己有點“小帥”或者只是單純地認為“拍這種視頻好玩”。作為電教委員,他原本負責管理平板使用,不允許同學私自帶平板出教室,但可能是因為“友情”或“義氣”,也可能是自己經不住“攝像”的誘惑,就給這些“朋友”特殊待遇,讓他們將平板帶出教室拿到廁所。
筆者發現,在實施欺凌的圈子中,內部常常有“主導者”-“配合者”-“跟隨者”叁種角色,他們會商議如何分工來實施“他們認為好玩,但實則是欺凌”的事情。受欺凌者只能表面上跟他們在壹起玩,但是在隱秘的角落,就成為他們“有組織欺負”或“偶發性發泄”的對象。
也許在欺凌的最初狀態,“因為是朋友”“因為是熟人”“朋友要講義氣”,受害人在遭遇朋友帶給自己不適感的時候,僅僅只是把這當作“朋友間的開玩笑”,但此時贰者的關系已經發生巨大變化,前者會不斷利用信任試探玩耍的邊界,同時利用隱秘空間建構強弱秩序。
“利用信任關系試探玩耍的邊界”
好朋友在壹起玩耍是兒童互動的主要形式之壹,具體玩什麼內容、如何玩壹般由大家共同確定。在這個事件中,受害人與霸凌者在“玩耍”的設定上既存在壹致性也存在非壹致性。壹致性是“同時去廁所攝像”,非壹致性是受害者以為“拍臉頰”但霸凌者是“拍下體”。
當受害者基於朋友信任關系進入壹個“隱秘的封閉空間”——學校廁所的小隔間,當受害者發現自己預想的“玩耍方式”與霸凌者設計的“玩耍方式”在細節上有明顯差距且讓自己感到非常“不適”而想退出的時候,他就被“圍攻”了。
案例中受害者試圖通過自己的方式退出這個“游戲”,受害者寫道:“沒過多久,XF就開門進來,開始拉我的褲子。我不想給他們看,就說你走開,別搞嘍。把他推開後,我就想開門出去上廁所。”但是在人多勢眾的情況下失敗了。“接著LZ進來了,把我推到了角落”。
從受害者的檢討書可以看到,他的朋友壹開始確實是拍臉,但另壹個朋友進來後覺得不夠刺激,就開始扒他的褲子,這時他開始反抗,但也僅限於“半開玩笑式的語言反抗”,即他自己說的“你走開,別搞嘍”,並順手推開對方。也許正是他的反抗不夠激烈、不夠堅定,再進來的另壹個朋友則直接把他推到了閣間角落,同時叁個圍著受害人。
在這種更加逼仄的空間下,受害者“因為害怕他們把我的衣服和褲子全扒下來”選擇了按照他們的要求動作讓他們拍攝。可見,從壹開始拍臉-不夠刺激-趴下褲子-反抗不夠激烈-推到角落-因害怕而妥協-按照對方要求玩弄下體-非常好玩好笑(滿足了他們的刺激感),對方通過不斷試探被欺凌者的反抗意識強弱和抵抗行為的力度來突破“玩耍的邊界”。
“利用隱秘空間建構強弱秩序”
盡管當前學校在校園安全考核高壓下,越來越多的通過安裝各種監控設備來擴大教育管理者“可視化”的空間,但在最基本的保護個體私密的要求下,學校的攝像頭至少有兩個地方是不進入的,即廁所和寢室(包括學生寢室和教師寢室)。而這兩個空間成為當前涉及性欺凌的最重要的校內空間。
當然,除此之外,受到建築布局、資金支持等客觀條件限制,其監控設備在公共空間的覆蓋范圍仍是比較有限的。對學生而言,他們總能通過他們自己的方式找到公共空間的“監控死角”,這些監控死角也成為校園霸凌的實施場所。這帶來的壹個重要問題就是校園欺凌在空間上越來越隱蔽,這也許是校園監控密集化帶來的意外後果,或者說是校園安全緊箍咒帶來的意外後果。
在這樣的隱秘空間中,在公共場所維持的平等的朋友關系轉為以羞辱、欺壓他人的非平等性關系,霸凌者往往以人數多成為強勢者,被欺凌者因勢單力薄或不敢反抗或反抗失敗而不得不在這個特定環境中成為受害人。前面提到的“肆位學生玩壹位同學的下體”就是在男廁所擺放清潔工具的“小閣間”發生的。
同時,鄉村社會人口大量流失,人口密度降低,事實上也在為農村學生社區實施欺凌提供了某種便利,即不被別人看見的地方越來越多,長久無人居住的空宅,被農戶閒置不用的大棚等等。這些因鄉村空心化而閒置、廢棄的場所成為校內欺凌者升級暴力手段的主要空間。
客觀上講,校園內這些隱秘空間不可能完全消除,但並不意味著教育管理者就沒有改善的空間。對教師隱秘的空間不壹定是對學生隱秘的空間。
校園霸凌事件中的“第叁者”
在很多校園霸凌事件中,我們能看到“第叁者”的身影,前述案例中就有壹位,他是因自己的好奇心無意“闖入的”,沒有實質參與欺凌,看到後覺得“自己不應該參與”就退出了。盡管他的直覺告訴他這叁位同學在“欺負”壹個同學是錯誤的行為,但他並沒有立即去跟相關老師匯報。
第叁方保持沉默,或許是他們的反霸凌意識不夠,或者他們也害怕報復,但其實,在這種隱秘空間的性欺凌事件,最需要這類第叁方的同學為教育管理者提供及時准確的信息,以最快速度介入、在現場捕捉證據,將欺凌程度降至最低。
那麼,我們應該怎樣做才能給第叁方同學提供積極正向的反饋?
我個人認為,壹旦現場抓了正著,證據在場,確定為“校園欺凌事件”,首先要嚴懲欺凌者,通報其家長。如何嚴懲?派出所出面,將實施欺凌學生及其家長直接帶到派出所教導室進行教育,根據霸凌行為的惡劣程度采取不同時間段的“反思檢討”,3個小時、6個小時、9個小時、12個小時,且要求父母陪同反思。
反思之後在派出所向受害者及其家庭道歉,學校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公開或半公開的通報。同時,嚴重警告這些同學,如果試圖再犯或者去報復你們可能認為的第叁方,直接拘留案底存檔。學校和派出所秉持“首犯教育為主,再犯嚴懲不貸”的原則,讓這些“心術不正”“獵奇作祟”的未成年人及其不明事理的家長認識到自己的問題。
筆者在浙江某中學調研的時候,該校校長就是充分利用鄉鎮派出所的威懾力量來震懾校園內極少數“不服管教的學生”。
“我們學校會主動聯系派出所的警察,在恰當的時間讓他們進入校園‘巡視’,並告誡學生如果他們在校內違法犯紀,這些警察可直接把他們帶到派出所去!”
該校長認為這種“預警式”“震懾式”的“警校聯合”在預防校園欺凌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盡管我們這樣的鄉鎮學校學生學習習慣不好,但這些穿著制服的真警察出現在校園的時候,再調皮的學生也還是害怕被警察抓的,所以他們的不良行為會收斂很多!”
反對校園霸凌要具備群眾基礎,要能夠走群眾路線,要形成有效的校警合作。-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