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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3-27 | 来源: 德国之声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香港《基本法》23条上周六公告生效不到一周便出现第一起受影响案例。香港民主人士马俊文原先有望提前出狱,但因23条上路后减刑门槛收紧,因此他需继续服刑。香港特首李家超和海外民主人士,对此怎么说?
香港抗争人士马俊文未因狱中表现良好而获减刑出狱,这是23条立法收紧减免门槛之后首例。图为2019年7月1日,示威者涂黑立法会外的香港特区区徽。(资料照)
(德国之声中文网)香港特首李家超周二(3月26日)表示,《基本法》23条立法生效后,因危害国家安全而服刑者,“正常来说都不会获得减刑”,除非惩教署署长认定其“不会不利国家安全”。李家超称危害国安是严重罪行,不减免是“一般做法”,警告民众“不要以身试法”。
李家超此言间接证实,在社运界有“美国队长2.0”之称的港人马俊文未能提前出狱。马俊文案是23条上周末公告生效以来,因减免门槛收紧而未获减刑的首例。
依照原先的香港监狱规则,囚犯若因勤奋与表现良好而获减刑,最多可减免三分之一的刑期。以马俊文案为例,他原先可望于周一(25日)提前获释出狱;然而,23条立法修订了监狱规则,让他仍需继续服刑20个月,至明年11月底。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即23条立法)实施后修订了监狱规则,规定若是因国安案件而服刑的囚犯,除非惩教署署长“信纳其不会不利于国家安全”,否则不获得减刑。
据香港电台报道,香港惩教署称新规适用于所有遭裁定犯下危害国安罪行者,“不论其刑罚是在有关修订生效之前、当日或之后判处”;换言之,新规具有追溯效力,23条生效前被判刑者也适用。
香港特首李家超22日签署23条立法
加重国安惩罚
马俊文是2020年《香港国安法》上路后第二位被定罪的示威者,他被控多次公开鼓吹“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港独”口号,2021年遭以“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判刑5年9个月,隔年“上诉得直”,获减刑为5年。
针对马俊文案,位于英国的非政府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共同创办人罗杰斯(Benedict Rogers)表示,这很可能是23条第一次应用于判刑的决定。
“实施仅48小时后,23条立法就被追溯适用,这对持续在香港内外和平行使权利与自由的港人来说,将构成严重风险。”罗杰斯呼吁,国际社会应迅速反应,例如公开发声反对,或是祭出具有针对性的制裁。
香港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接受海外港人媒体《光传媒》采访,称23条是众所周知的“严刑恶法”,“把一个即将获释的人,继续囚于监狱颇长的日子”,让人“震惊和伤心”。-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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