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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08 | 來源: 晚點LatePost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被起訴的當事人中,壹部分人簽署了協議、但在競業期限內加入了競業限制名單上的公司,做和過去有壹些關聯的業務。他們辯稱的理由有以下幾個:
壹些人自認無起訴價值,比如應屆生、實習生甚至外包人員,自己的去向並不會對公司造成真實的損失。他們質疑競業限制范圍的下沉、擴大。也有壹部分人加入的新公司不在競業限制名單上,但因為公司營業執照經營業務范圍重疊(如都包含 “網絡、科技、計算機軟硬件領域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被起訴。
壹些當事人與公司在 “涉密” 與否的問題上存在分歧。壹位當事人追問為什麼被啟動競業的是自己,對方的回答是,“你比較核心”。她不認同 8000 元底薪的工作算 “核心”。同期離職的、職級崗位相似的其他同事也沒有被啟動競業。
另外,他們質疑簽署競業、啟動競業的程序中,存在隱性的壓力、模糊的威脅、含混的潛規則。多位當事人離職時,被提示不簽署競業啟動通知書,他們將拿不到離職證明,還有人提到 HR 有類似 “不簽也沒用,公司可以單方面啟動競業” 的表達。
最後,他們自我辯護的理由還出於真實的生存壓力。幾位應屆生過去很大部分收入來自加班費,但公司在競業限制期的補償通常是基礎工資的 30%,幾位應屆生員工每月收到補償金 2000 多元,難以維系在壹贰線城市的生活。大公司們不斷推進新業務,競對公司名單也普遍越來越長。多家互聯網大公司的競業限制適用地域覆蓋全球。幾家新能源領域大公司的競業限制范圍蔓延至產業鏈上下游。當事人們在被啟動競業的那壹刻,發現在同行業求職的路幾乎被堵死。
競業限制本來是為了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知識產權等,減少不正當競爭。競業限制起源於英國普通法,被美國大部分州沿襲。硅谷所在的美國加州是個例外:南北戰爭結束後不久,加州就立法禁止競業協定,促進人才自由流動。有學者認為,硅谷的繁榮受益於此。
在中國,2007 年頒布的《勞動合同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規定了競業限制制度。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還不完善,公司信息管理不夠成熟,大公司更傾向於用競業限制協議制約員工,因為這是壹種比較低成本、便捷的約束手段。
早年,互聯網行業並不怎麼嚴格執行競業。這個行業的參與者真誠地試圖營造壹個單純的工作環境,以吸引中國教育體制的勝出者。年輕人從大學進入 “大廠”,身邊的人不是 “同事” “同志” 而是 “同學”,就算遇到公司創始人,也可以直呼其名。辦公室不但提供免費餐食,有的 HR 部門還會細致規定下午茶蘋果的甜度以及食堂牛肉面裡的牛肉克重,對供應商說 “要把這些員工當成寶寶。”
短短幾年拾幾年裡,這個行業的佼佼者從民宅創立的小公司成為價值數百上千億美元的巨頭。他們的早期員工每天超長工作,也確實得到其他行業難以比肩的超額回報。
但當所有巨頭都逐漸變成同壹個樣子:算法推薦內容、賣商品、收廣告費,競爭就不再有邊界,對效率的追求也不再有上限。曾經百般呵護員工的部門,現在需要嚴格杜絕員工離職後的風險,競業協議是最趁手的工具。
壹些公司不斷擴大競業限制范圍甚至於 “全員競業”。個別公司 HR 部門設立專項團隊,與法務部門共同處理競業限制的事務。壹些公司的法務或 HR 背上了競業追訴相關的 KPI,追討的數量、金額與他們的績效、年終獎金直接掛鉤。平日裡開展業務的增長目標和管理方法被套用在執行競業,前員工們在另壹個視角感受到了公司是怎樣的強大。
行業已經被高度競爭推著完成了工業化分工,沒有人不可替代,而有的是人願意為這份薪酬接受更嚴苛的條件。
在互聯網行業 “降本增效” 的背景下,有人擔心來之不易的入職機會等到限制期結束就沒了,壹些人選擇在職業生涯收入的高點跳槽,壹些年輕人的離職原因僅僅是過度疲勞——這都是 “冒險” 的原因。有人用假身份入職,每天戴帽子戴口罩上班,避免使用實名軟件,避免壹切職場社交,避免被人認出或被前公司拍到行蹤。
違背競業限制協議,冒險入職新公司之後,他們不得不過上這種 “新” 生活。
更多對象、更長的限制名單
李曉志對被起訴感到不解。他是技術工程師,約叁年前從壹家電商公司離職,競業限制期 1 年。期間他加入了壹家幾拾人規模的安全公司——不在前公司劃定的競業名單上。但是,前公司以兩家公司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重合為由(都包含 “網絡、科技、計算機軟硬件領域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 )判斷存在競爭關系,向他索賠 71.2 萬元。
被索賠 450 萬的孫岩情況相似。他離職後加入了壹家小公司,不在前公司劃定的競業名單上。被起訴理由同樣是公司經營范圍重合。這是他生活裡又壹個壞消息。幾年中,他的家人患上癌症,前後花費數拾萬治療費用。巨額的索賠讓他喘不過氣。-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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