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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13 | 来源: 加西网 | 有4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房屋出租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去年加拿大涉及税务的诉讼,引起法律界人士的关注,并对租房者的影响感到惊讶。
蒙特利尔一名租户接受了加拿大税务局审计,被责令支付他未能按照法律要求向非居民房东月租金的预扣税款(withholding taxes)。结果,这名租客被责令缴纳6年的税款以及复利和罚款。加拿大税务局(CRA)无法向他的海外房东收取费用,改向加拿大租客收税。
去年,这名租客把国家税务部长告上法庭,称他不知道房东是加拿大非居民。
根据法庭文件,该租户的意大利房东在蒙特利尔一栋大楼内拥有一套单元,他在税务法庭上诉中败诉,理由是他们是加拿大居民,向非居民房东支付租金,因此需要持有预扣税(withholding taxes)并向CRA交纳25%的租金。虽然法官在其判决中承认了此举有“严重后果”,但仍要求“居民付款人”或承租人承担责任。
律师称税务局追讨非居民的税务却把负担加到了房客身上令人担忧。
众所周知,”非居民“业主长期以来必须为其出售或出租的房产缴纳预扣税。但是,房地产经纪人洛恩·戈德曼 (Lorne Goldman) 表示,很少有租户和房地产行业人士意识到,如果不缴纳这些税款,有可能导致租客陷入困境。并建议所有租户和所有房东,应该接受有关租户风险的教育。
戈德曼称他从事房地产行业,但对此一无所知。他认为加拿大 99.99% 的租户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CRA 有责任告知租房公众,可能需要缴纳预扣税。
在BC省,十分之一的新公寓由非居民拥有,其中一些非居民房东有可能不缴纳预扣税(withholding taxes)。
非居民房东克里斯·奥利弗(Chris Oliver)在温哥华拥有三套出租单元,他本人住在香港。他表示他也不知道预扣税,但他的物业经理负责这个责任。持有执照的物业经理负责收税,减轻了租户的负担,假设租客通过物业经理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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