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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13 | 來源: 加西網 | 有4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長期擔任律師、公證人協會總法律顧問、西蒙·菲沙大學客座教授羅恩·亞瑟 (Ron Usher) 表示,去年得知魁北克這個稅務案件時,他也感到震驚。他想知道有多少非居民房東沒有繳納稅款。
專家稱判斷壹個人是居民還是非居民“非常困難”。主要是涉及稅務居住權,而不是實際居住權。有些人可能住在聖地亞哥,但他們確實是稅務居民,所以情況很復雜。
律師德魯亞拉德(Michael Drouillard) 是 BC 房東協會副主席,也是租賃法專家。他表示雖然他很早在擔任物業經理時就知道租戶可能承擔預付稅責任,但看到這起案件仍然感到驚訝。
他認為 CRA 向壹個什麼不知道的住宅租戶追討稅務並不是壹件好事。你
他質問到“你怎麼能指望住宅租戶會這麼做呢?他們不需要承擔壹些他們甚至沒有意識到的潛在巨額納稅義務。”
如果某人每年在加拿大居住少於 183 天,或者“通常”不居住在加拿大,政府將其視為非居民。壹般來說,非居民需要就在加拿大賺取的收入(包括租金收入)納稅。加拿大政府網站上寫道:“為了確保扣除正確的金額,重要的是要告訴加拿大付款人(例如租房者)您是非所得稅居民。”
房客瑪麗安娜·馬庫基納 (Mariana Makulkina) 在 Facebook Marketplace 上找到了自己的公寓,她說,她自己做調查後才知道房東住在海外。她有壹名物業經理,但如果沒有第叁方保護,她在簽署租約時不會詢問房東。另外,有哪個房東想被房客問到他們是否在加拿大納稅?
Bodewell Rental Property Management 的物業經理 Donald Mackenzie 表示,他的公司經常為非居民房東辦理租金收入的匯款,這些房東約占他客戶的 10% 至 15%。然而,偶爾有非居民表示他們不想繳稅。
專家建議為了保護自己,租戶可以開始要求房東提供法定聲明,證明他們的稅務居民身份。但房東可能會搬出國外,他們的身份也會發生變化,而房客並不知道。
BC 省的住宅租賃協議表格不要求房東提供其居住身份證明。但當房主出售房產時,必須說明其稅務居住地。這是為了保護買方在未繳稅款的情況下免於承擔責任。租戶應該享有同樣的保護。
專家表示在住房危機的背景下,還要讓房客調查房東的居住狀況?作為政策問題,CRA 的做法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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