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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4-04-13 | News by: 超级学爸 | 有3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第二,案发当天,辛普森预约了10点多的出租车去机场。晚上十点多,司机上门去辛普森家按门铃时无人响应,接近11点时,一名与辛普森相似的高大黑人匆匆从街上跑回屋内。
随后,司机按响了门铃。然后辛普森就回应了,出来时说他睡着了。辛普森这个说法很牵强,第一他没有不在场的直接证据,第二无法解释闪入他家的高大黑影是谁。
司机接到他后,拉着他赶往机场,准备搭乘飞机飞往芝加哥。而根据法医的鉴定结果,二人被害大概是在10:10~10:20,两处住所来回只要10分钟,时间上是非常吻合的。
第三,现场的血脚印大小尺寸和纹样,跟辛普森的运动鞋完全吻合,鞋印旁边还有血滴,且是辛普森的。这款鞋全球限量299双,其中12码的,在美国只卖出了29双,而辛普森买鞋的店,只卖出去这一双。
第四,洛杉矶罗斯餐具行的老板证明在案发数周前,辛普森在他的店里买了一把昂贵的斯蒂勒特牌折叠刀。很遗憾,笨蛋警方在结案前并未找到凶器,下图还是辩方提供的,没有使用过。
更遗憾的是,结案后的第二年,辛普森翻修房子,建筑工人发现了疑似凶器。根据这名建筑工人的描述,上面还沾满了血。随后建筑工人把这把刀交给了一名警察。
然而这位警察当时着急下班,并没有把这把刀上交给单位,二是直接带回了家。更令人遗憾的是,这把刀在这位警察家一放就是18年,一直到2016年这把刀才被追回……
追回这把刀也没啥用了。第一,经过了20年上边的DNA证据早就不存在了;第二,就算是有证据,但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一案不两判,也不大可能给辛普森定罪了。
第五,凶案现场有一顶针织帽,带有辛普森座驾——野马车的地毯纤维、以及辛普森的毛发,在死者高曼的衬衫上也提取到了辛普森的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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