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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14 | 来源: 澎湃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马玲还了解到,18岁左右的蒋某,曾是登封市少室山武术学校的学生,2023年6月起在该校从事助理教练工作。
马玲反映其女儿被蒋某性侵的内容是否属实?为了解情况,2024年4月12日、13日,澎湃新闻记者多次联系登封市少室山武术学校法定代表人王贯雄,对方均未接电话。此后记者联系上该校负责人刘振修。
“她在跟学校反映的第二天就选择报警了,报警后公安机关调查了……不存在家长说的那种情况。”刘振修说。记者询问学校是否已得到警方的调查结论,刘振修则表示没有,“谁报案就反馈给谁”。记者询问涉事教练蒋某的情况,刘振修则未具体回答,后来便不再接听电话。
澎湃新闻记者联系上少室山武术学校总教练翟明辉。“这个我不清楚。”翟明辉说。他也不愿向记者提供蒋某的联系方式。
对于马玲的控告,公安机关是如何认定的?
马玲是2023年9月30日打110报警的。案件分配到登封市公安局大金店派出所,此后转到该局刑侦大队三中队。马玲称,当年10月1日、7日,女儿先后到三中队录了两次口供。
10月7日,小芳在民警带领下到医院做检查鉴定。此时距事发时间有一个多月。检查结果显示,其处女膜部位“可见陈旧性裂伤痕迹,未见新鲜创面”。马玲说,她后来通过律师咨询医生得知,“事发超过3周的都属于陈旧性裂伤”。
10月29日,登封市公安局向马玲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马玲控告的其女儿被强奸一案,该局经审查认为,“本案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10月30日,马玲到登封市公安局刑警三中队领取《不予立案通知书》时,民警向她具体解释了不立案理由。
“发生关系时孩子满了14周岁,当时她是愿意的。”在马玲提供的录音中,民警解释称,涉案男子蒋某虽然是武校的助理教练,但并不负责教小芳,所以对她没有监护职责,并不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是2021年3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加的条款——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构成该罪。
警方作出不立案决定后,马玲申请复议。登封市公安局维持了原不立案决定。此后马玲申请复核。
2023年12月,郑州市公安局对此案作出《刑事复核决定书》,认为此前登封市公安局作出的复议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予以维持。
此后,马玲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2024年1月,登封市检察院对此案召开听证会。公安、教育等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马玲及其律师等人参加。在听证会上,马玲坚称女儿遭性侵系被“强迫”,对警方此前录口供等过程提出质疑。
数日后,马玲接到登封市检察院通知——根据检察机关建议,警方将对此案重新进行调查。
此案由登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三中队移交到大案中队。2024年2月下旬,马玲带着女儿到大案中队重新录了口供。
近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马玲称,警方至今尚未通知她是否有调查结论。
4月12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上登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证实对此案进行了调查,但未透露案情。
女儿“出事”后,马玲除了控告蒋某及另两名教练,还认为学校方面存在管理漏洞和过错,遂向教育部门投诉。
登封市少室山武术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现有学生四百多人,教职员工五十余人。
登封市教育局在2023年11月曾书面回复马玲:少室山武术学校反馈称,学校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在案件办结之前,学校暂无法作出定性答复和处理意见。
登封市教育局在《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称,警方正在办理此案,信访人马玲要求当事教练承担责任问题,应由司法机关裁定;关于要求学校承担责任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可通过协调或诉讼解决。
上述书面答复材料显示,马玲曾向教育局工作人员称,要求学校赔偿50万元,工作人员建议其“列出赔偿清单”后再协商。-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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