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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19 | 來源: 新京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4.解志超,中共黨員,聊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聊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全面工作。建議給予其政務警告處分。
15.翟榮忠,中共黨員,聊城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建議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16.趙松儉,中共黨員,聊城市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主持聊城市應急管理局全面工作。建議給予其政務警告處分。
17.王剛,中共黨員,聊城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分管工業和信息化工作。建議對其進行誡勉。
18.劉文強,中共黨員,聊城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建議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作出深刻檢查。
肆、責成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國中化集團有限公司和聊城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責成聊城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向聊城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責成聊城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伍、同意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及其責任人的行政處罰建議。由聊城市應急管理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聊城魯西雙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六、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聊城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嚴格落實《調查報告》中提出的各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舉壹反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教育培訓和作業現場管理,有效預防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柒、聊城市要組織有關部門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和權限及程序,抓好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處理意見的落實,事故處理和整改落實情況及時向省紀委監委機關、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報告。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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