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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5-30 | 來源: i看見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狗頭鍘再起,白天輝死刑。3年了,這是又壹起死刑判決。白天輝是誰?華融國際總經理,賴小民的手下,80後,東北財大高材生。
賴小民被查後,白天輝就鋃鐺入獄,如今老領導已經奔赴黃泉3年後,他也終於領到了盒飯。
人都是死到臨頭,才知道活著的可貴。
40來歲的年齡,正是幹事的年華,白天輝當然也不想死。
所以被查後,他不僅使勁拱出了好幾個重量級人物,還提供了不少線索。按說,這屬於重大立功表現,理應從輕處罰。但是,白天輝依然沒能逃脫死刑,被處以極刑,因為他的罪行太重了,用官方的原話說就是:
其所犯受賄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到底是什麼嚴重罪行呢?
有自媒體說,是因為誣陷GJ領導。但也就壹句帶過,無憑無據,估計也就是個噱頭。不過,白天輝被判處死刑,拋開其它因素,其中壹個最直接的原因就是:
4年斂財11.08億。
我曾寫過多篇文章,詳細說明了官員死刑的壹條紅線,就是10個億。
這是壹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只要貪污受賄超過這個數額的,基本上都是必死不可。
比如白天輝的老領導賴小民,被查後,也積極檢舉揭發他人,官方的原話是:提供下屬人員重大犯罪線索。
賴小民也有重大立功表現,但即便如此,3年前,依然被送上了斷頭台。
為什麼?其中壹條就是,賴小民斂財總共17個多億,遠遠超過10個億的紅線。其實白天輝和賴小民壹樣,都是不想死的,或者說他們壓根就沒想到自己會死,否則也不會作出重大立功表現。他們原以為,多揭發多檢舉就會換回壹條命,可終究還是逃不了壹個死字。
要不了多久,白天輝就將與他的老領導會面,傾訴離別之情。
在白天輝被判處死刑的第贰天,又有壹個人被判處死緩。
國家煙草專賣局原副局長,何澤華。
白天輝死刑,何澤華死緩。
如果將兩人的官方通報進行比較,會發現,很多地方非常相似。比如在罪行上,都有這樣的語句:
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關於這部分,兩人的通報內容完全壹樣。
而在檢舉揭發他人,提供線索上,兩個人也是大同小異。白天輝的通報中是這樣說的:
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均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
何澤華則是這樣說的:
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及利用影響力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
兩人都有重大立功表現,但最後結果卻是壹個死刑,壹個死緩。
雖壹字之差,卻天壤之別。死刑,基本上是要被送上斷頭台執行的。而死緩,都會轉為無期,然後終身監禁,不得保釋假釋。壹個送上斷頭台,壹個保住壹條命,在監獄裡了卻余生。那麼,兩人為什麼有這樣的區別呢?其中壹個重要因素就是:-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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