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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6-05 | 來源: 華人生活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北京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有網友表示自己帶著孩子和老人准備從洛杉磯(专题)機場前往墨西哥旅游,但是在出境時被拒。
這位網友表示當時走的是VIVA Mexico、壹個海關自稱負責人的工作人員就是不讓他們壹家人出行,即便網友給出了往返機票,預訂的酒店和租車訂單,但是最終海關就是不讓走。
原來這位網友此行只有她自己帶孩子,老公因為工作並沒有同行,海關表示因為沒有“缺席壹方”父母的離境同意書,因此不能允許這位媽媽帶孩子離開美國。
這位網友希望自己的血淚史,能夠提醒大家,如果壹方帶孩子出境,經過公證的旅行同意書(Notarized Travel Consent)壹定要帶。
在留言區中有人回復說:這位網友的案例主要是因為她與孩子的“姓last name”不壹樣造成的。
如今暑假來臨,出境旅游或者回中國探親的華人(专题)同胞越來越多,雖然多數人自己帶未成年人出境不會遇到這樣的麻煩,但是小編還是要提醒大家,這張紙不要省。
洛杉磯華人劉律師就介紹壹個相同的案例。
壹位華人媽媽帶孩子前往中國,但事先沒有得到孩子爸爸的同意,母子兩人搭乘西雅圖(专题)飛往北京的航班。當時飛機已經起飛肆個小時,父親發現後報案,當局立即通知乘務人員,要求航班返回西雅圖。這起案件最後以涉嫌綁架兒童罪定性,華人媽媽被取消孩子的監護權,並被判處監禁叁年。
此前網上已有很多類似案例:
劉律師表示,類似案例非常多見,通常都是夫妻處於離婚打官司階段,雙方正在爭奪孩子撫養權,其中壹方准備帶孩子回中國生活。很多當事人認為,只要帶孩子登上飛機就萬事大吉,航班不會為壹人返航,但事實並非如此;即便僥幸成功帶孩子離開,下次回到美國境內,當事人壹到機場就會被捕,並以綁架兒童的重罪被檢控。
處理過多起類似案件的劉律師表示,美國對此類事件非常重視,保護兒童安全是當局的重要宗旨。法官明確規定,夫妻雙方若處於離婚打官司階段,孩子絕對不能離境。律師強調,除了不能帶孩子離開美國外,夫妻壹方甚至不能帶孩子離開加州(专题),否則將有嚴重的法律後果。“即使監護權已經判給媽媽,媽媽也不能擅自帶孩子離開,因為爸爸有探視權。”
這是因為除非離婚協議上明確表明可以帶孩子離開,或者夫妻雙方同意、法官再簽字同意,才可以帶孩子離境。
此外,還有壹種情況,夫妻雙方尚未申請進入離婚程序,但其中壹方有家暴史,法官已對其實施限制令;在這樣的情況下,被限制壹方也不能帶著孩子離開美國,否則同樣涉嫌綁架罪。不過當局介入此類案件的前提是,只要夫妻壹方報案,警方就會馬上采取措施,如果沒有報案,也就無人問津。
這對夫妻的案例比較特殊,但是對於許多正常夫妻來說,就像今天要旅游墨西哥的網友,夫妻雙方處於正常的婚姻狀態,其中壹方帶孩子離開美國,也需要旅行同意書,網上有很多同意書的模板,大家提前做好公證。
很多人表示自己以前這麼出境從來沒被查過,美國海關確實不壹定會檢查這份文件,但如果提出檢查要求,而隨行人不能出示經公證的旅行同意書以及出生證明等相應文件,可能會取消行程甚至被拘留。-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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