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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6-10 | 來源: 法廣中文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香港 | 字體: 小 中 大
駐港京官為香港定新「法治」 重結果不重過程公正 47人桉料重判 https://t.co/SLV0k2POUG pic.twitter.com/XT7zY3Ketr— RFI 華語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RFI_Cn) June 10, 2024
在47及民主派人士因參與初選而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快將進入判刑程序之際,中國駐港高級代表鄭雁雄公開表示,兩條國家安全條例的重點在其威懾作用,須霆保危害國安行為得到「有力懲治」,辦案時「不能以過程公正替代結果正義,更不能以悲憫之心替代法律尊嚴」。有評論認為,這與普通法中的「無罪推定」相違背,更預料國安大案被告會被裁定罪名成立及判重刑;多人被判有罪的「47人案」,案中「要犯丶主犯會判得好重」。
中國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中聯辦)主任鄭雁雄上周六(8日)在港府舉辦的「國安法律論壇」上致辭時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俗稱23條)通過立法,連同《港區國安法》丶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和香港特區國家安全委員會,形成「雙法雙機制」,亦標志著「法治香港步入體系完善丶效能可靠的新階段」,而落實「雙法雙機制」,重點在法律實效和威懾作用,包括須確保危害國安行為得到有力懲治。
他提到,現時仍有大量相關工作,涉及危害國安而被捕的,有298人;候審的有壹百多人,而被通緝的有 13人,反映機制有效保障國安。至於上月底裁定「35+」初選案45人罪成,「各界普遍肯定裁定結果」,認為是向社會傳遞了正確法治觀念。
鄭雁雄的說法與西方國家和人權組織對初選案裁決的看法有頗大差距。西方輿論普遍認為初選案是政治檢控,是港人權利倒退的最新例證。
官指執法細則可再完善 評論指日後情況可以更壞
鄭雁雄致辭時又指出,落實兩條國安法時,需要清晰把握立法原意,針對各類突發情況和事件「完善實施細則」,精准界定涉事主體的罪與非罪,罪行大小及嚴重程度,處理時須突出法律實效,嚴格依法執法司法,「不能以過程公正替代結果正義,更不能以悲憫之心替代法律尊嚴」。
在這個以「回顧與展望發展新台階」為主題的國安法律論壇上,法律草擬和檢控首長林定國重申外國勢力的威脅,指壹些國家企圖將香港「去功能化丶去國際化」,不斷抹黑丶歪曲和攻擊香港的維護國安法律,當局須培養和鞏固市民自信,以免民眾受影響。出席同壹場合的特首李家超則強調,港府將繼續做妥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解說工作,不斷推動國安教育丶愛國主義教育及中華文化教育。
時事評適員吳志森在其網上節目指出,鄭雁雄的講話突出中共壹貫以法律為武器來對付敵人或反對者,而鄭指「不能以過程公正替代結果正義」,正是把社會主義中國對法律的概念套用在港,包括未審先囚千日丶以年計地保釋但不起訴以致相關人士不能離港等違反過程正義之事,亦變得不重要,因為法律的目的是在於震懾,這在在違反普通法中的無罪推定,令香港司法變成寧枉毋縱。
他分析,鄭指當局可以按情況完善實施細則,顯示日後可能再收緊執法,「worst is yet to come」,即更壞的日子仍在前頭。
吳志森預計,在當局眼中的大案,例如蘋果日報高層涉及的串謀勾結境外勢力罪丶網媒立場新聞被控煽動丶被迫解散的支聯會涉及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相信控罪會成立;而當局口中的主犯,包括黎智英丶鄒幸彤等亦會被重判,至於下月開始求情程序的民主派 47人初選案,法官在聽取完求情後便會作出判刑,相信那些所謂要犯主犯,將被判重刑。
47人案中,兩人脫罪,餘下31名認罪被告和 14名被裁定串謀顛覆罪成的被告,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而在23條立法後,認罪可扣減叁分壹刑期的壹般待遇亦被撤消。-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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