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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6-13 | 來源: RFA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吉林省壹家地方銀行被客戶投訴,取款兩萬元以上要派出所同意。此事引發輿論質疑,認為客戶在銀行存款是個人財產,想何時取錢不應受限制。而吉林銀行支行人員解釋派出所此舉是"為防止電信詐騙"。不過,吉林銀行客服表示內部並沒有發布相關取款規定。
近日,吉林銀行長春遵義路支行要求存戶到派出所開證明才能取錢,引發網民質疑。據極目新聞網等多家媒體報道,6月11日,有網友反映,在吉林銀行取款卻被告知需要轄區派出所同意才行。12日,吉林銀行涉事支行以及所屬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均表示,此舉是為了防范電信詐騙,防止居民被電詐。
對此,江蘇網民陸先生本周肆(13日)接受本台采訪時,批評銀行對存戶的無理要求。他說:“這個也搞得太離譜了,防詐騙也沒這麼防的。限制轉賬、限制取錢是有的,但是搞得要到派出所去開證明,肯定不合理。因為這是老百姓自己的錢。”
當事網民發布視頻稱,其母親攜帶了銀行卡、身份證等證件,前往長春市吉林銀行取款,被銀行告知需派出所同意才能辦理。該網民說,因另壹銀行存款利息較高,其母親想將吉林銀行的錢轉入到另壹家銀行,總金額不到10萬元。最終,他們等了很久,派出所審核後,才在銀行窗口成功轉賬。
律師:銀行行為侵犯公民財產權
廣東壹位律師陳先生接受本台采訪時表示,吉林銀行此舉嚴重侵犯公民的財產權。他說:“這實際上是非法幹預儲戶的權利。假設銀行真的是為了防止電信詐騙,銀行出於善意,那麼這種善意是對公民權利的漠視。因為,公民的財產權是公民最重要的權利之壹。”
上述內容引發熱議。微博網民“精神病復發”嘲諷說,以後出門也得派出所同意,私自出門就派大白(防疫人員)把你抓到集中營去。還有網民留言說,買衣服超過壹千元,建議經派出所批准,以免被誘導消費。另有網民寫道,存款自願、取款自由,怪不得戾氣這麼大。
吉林省長春市的壹家吉林銀行存戶取款時,被告知需要轄區派出所同意。(圖源:百度百科)
網民對吉林銀行要求存戶去派出所開證明壹事提出質疑。(微博/記者乾朗提供)
吉林銀行否認內部出規定 支行說轄區派出所要求
極目新聞報道,周叁,該支行工作人員對記者說,根據轄區派出所要求,取款2萬元以上,需要支行工作人員向派出所報備,派出所對客戶賬戶核實後,便可以取款。該支行所屬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居民有取款需求,確實需要向銀行說明用途、明細等,銀行會將相關信息提交到派出所,工作人員核實後方可辦理。
6月11日,吉林長春。有網友反映,其母親在吉林銀行遵義路支行取款,總金額不到10萬元,被告知需要轄區派出所同意才行。-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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