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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6-29 | 来源: 自由时报 观察者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北京 | 字体: 小 中 大
中国政府批准首个针对稀土矿产开采、金属冶炼和流通的综合性法规,加强对稀土产业的管理。
国务院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称稀土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国家将负责该资源的保护性开采。新规则于10月1日生效。
政府机构将对稀土开采和冶炼总量进行控制,并建立产品追溯系统。该法规还规定了对涉及矿产产出的非法活动的处罚。
中国长期以来几乎垄断了稀土、锂和石墨等精炼材料的供应,这些材料对高科技制造业和绿色能源转型至关重要。中国稀土产量约占全球的70%。
延伸阅读: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稀土管理条例》
来源:中共新华社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稀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3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工作原则。规定稀土管理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保护资源与开发利用并重,遵循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原则。
二是加强稀土资源保护。明确稀土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破坏稀土资源,国家对稀土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
三是健全稀土管理体制。规定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在稀土管理方面的职责,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稀土管理有关工作。
中国长期以来几乎垄断稀土、锂和石墨等精炼材料的供应,这些材料对高科技制造业和绿色能源转型至关重要。
四是促进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国家对稀土产业发展实行统一规划,鼓励和支持稀土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规定稀土生产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矿产资源、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法律法规,保障实现绿色发展、安全生产。
五是完善稀土全产业链监管体系。规定对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并优化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稀土综合利用,建立产品追溯制度,严格流通管理。
六是明确监督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规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稀土的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产品流通、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对非法从事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稀土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稀土资源,促进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生态安全,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和产业安全,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稀土的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产品流通、进出口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稀土管理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保护资源与开发利用并重,遵循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稀土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破坏稀土资源。
国家依法加强对稀土资源的保护,对稀土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
第五条 国家对稀土产业发展实行统一规划。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编制和组织实施稀土产业发展规划。-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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