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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7-19 | 來源: 雞蛋bot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第10日,51歲的袁時宏呼吸心跳驟停,送醫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他是湖北荊門壹農化企業的電工,和前同事陳水全(化名)被當地警方鎖定為盜竊案嫌疑人,歸案次日即被指居於壹賓館內。指居期間,嫌疑人須長時間坐在約束椅上,並佩戴腳鐐和手銬,活動自由受限。
袁時宏的死因與其身體長時間受到束縛有關。鑒定意見稱,他是因下肢靜脈血栓形成並發肺動脈血栓栓塞,致呼吸循環衰竭而死,而下肢靜脈血栓的成因之壹是“下肢長時間不活動”。
辦案人員解釋稱,對嫌疑人使用警械,是當地公安辦理指居案件的執法“慣例”,“目的是防止嫌疑人自傷、自殘或逃跑。”
有法律人士向筆者分析稱,袁時宏之死僅是指居制度之惡的冰山壹角。司法實踐中,嫌犯在指居時遭遇變相虐待、體罰、刑訊逼供的情況早已司空見慣,立法機關應當盡早廢除指居制度。
盜竊案嫌疑人指居期間死亡
9月8日正午,傳喚已過24小時,嫌疑人袁時宏和陳水全的口供仍未突破。掇刀公安的辦案人員沒有釋放贰人,反將他們帶到轄區內的天灝賓館,進行監視居住。
多年前,天灝賓館即是荊門市掇刀區公安辦案專用的指居場所。監視居住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強制措施之壹,對嫌犯人身自由的限制強度原本介於“取保候審”和“逮捕”之間,屬於非羈押性措施。
賓館監控顯示,8日12時許,3名“便衣”警察押著袁時宏和陳水全走上賓館,兩人戴著手銬,雙眼分別被頭罩和口罩蒙著。袁時宏的房間和陳水全的相鄰,分別是8806號和8802號,位於酒店贰樓西側壹角。
酒店東側走廊疊放著數張黑色鐵制約束椅,椅子上有固定手、腳的鐵環,偵查人員更習慣叫它“老虎凳”。辦案人員代夢凡和劉軍將壹把約束椅抬到8806號房間。劉軍對檢察機關回憶稱,約束椅約重40斤,“兩個人抬起來還比較吃力,跟我們辦案中心的審訊椅是壹樣的。”同時,壹個紅色袋子也被他們提入指居房間,裡面裝著鐵制腳鐐。
袁時宏和陳水全曾是掇刀區化工循環產業園壹農化企業的同事。2019年12月至2023年7月,該產業園內發生多起電纜線被盜案件。辦案人員通過前期偵查發現陳水全有重大嫌疑,隨後通過嫌犯現場遺留物品的DNA鎖定了袁時宏。
2023年9月7日,掇刀區分局刑偵大隊組織收網行動,大隊長徐飛任指揮長,負責抓捕的警員從刑偵大隊白廟中隊、技術中隊以及白廟派出所等單位抽調。當日上午,袁時宏被抓獲歸案,陳水全自動投案。
相關文書顯示,嫌犯歸案當日,荊門市公安局指定鍾祥市公安局管轄本案。9月8日,鍾祥市公安局決定對該案立案偵查,采取指居強制措施,指居地為鍾祥市冷水鎮皂當大道30號,由冷水派出所負責執行。
司法實踐中,實際指居場所與指居手續規定地點不壹致的情況並不少見。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而袁時宏、陳水全在掇刀區均有固定住處,但在鍾祥市沒有。而指定異地公安管轄,以便對嫌疑人采取指居措施,是辦案機關常用手段。
在天灝賓館指居的第拾日,9月17日10時許,袁時宏被多人抬出8806號房間,送往荊門市中心醫院。病歷顯示,入院時,袁時宏無自主呼吸,無頸動脈搏動,雙下肢中度凹陷性水腫等,初步診斷為“呼吸心跳驟停”。醫生會診後,決定馬上給袁時宏上ECMO(壹款替代心肺功能的急救設備)。
事發當日,大隊長徐飛也在天灝賓館,並曾進入袁時宏房間查看。“我從廁所出來看到袁時宏從約束椅上溜了下來,溜到了地上,當時楊某(看守人員)扶著他。我和楊某將袁時宏扶起來平放在地上,”徐飛在筆錄中表示,他感覺袁時宏呼吸急促,便掐袁時宏人中,對其進行心肺復蘇,“之後發現陳水全小便失禁。”
9月18日21時許,袁時宏在醫院經搶救無效,宣告死亡。
指居點的“老虎凳、腳鐐和手銬”
嫌疑人指居期間緣何莫名死亡?
事發後,當地檢察機關對該起指居人員死亡案展開調查。9月23日,荊門市人民檢察院委托武漢大學醫學院法醫司法鑒定所,對袁時宏的死亡原因、致傷方式進行鑒定。-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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