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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7-30 | 來源: 勞東燕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按:文章來自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勞東燕的微博,標題為小編添加。
由公安部與網信辦聯合起草的《國家網絡身份認證公共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於7月26日正式公布,目前正處於公開征求意見階段。既然是公開征求意見,我也想公開表達壹下我的意見。
《辦法》擬推行統壹的網號與網證制度,在我看來,這樣的舉措將帶來極大的社會風險,並且作為部門規章,明顯缺乏上位法依據。與2023年9月出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相比,帶來的社會風險有過之而無不及。
首先,《辦法》的真實用意,是如起草者所言是基於保護個人信息的目的,還是加強對個人在網絡上的言行的管控?
在網絡實名制推行12年之後,超過拾億的網民都已經在各個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處留下認證所需的個人信息,在這種情況下推行網號與網證制度還有多少現實的意義?當初推行網絡實名制,就是以保護普通公眾的名義推出,保護的效果如何,大家有目共睹。這意味著,《辦法》的推行與網絡實名制壹樣,真正的目的是管控人們在網絡上的行為,所謂保護個人信息雲雲不過是虛晃壹槍,至少不是主要的目的所在。
其次,網號與網證制度的實質是什麼?
形象地說,網號與網證制度就類似於疫情期間的健康寶,治理思路上如出壹轍,只不過是將通過健康寶的社會管控日常化與常態化了。網號制度就相當於給每個人的上網行為安裝壹個監視器,所有網上的痕跡(包括瀏覽痕跡)都可壹網打盡打盡地輕易加以收集。網證制度則意味著,上網或使用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將在實質上成為壹種需要經過許可才能享有的特權,如果相關部門不提供認證服務,個人就難以享有相應的互聯網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發言、評論與其他服務。
中國上周伍(26日)發布公告,擬向中國人簽發“網號”、“網證”。(網信辦官網截圖)
新聞背景>>
中國實名制“加強版” 10億網民將獲發“網證”“網號”
來源:自由亞洲
中共當局稱將為10億中國人簽發“網號”和“網證”,並且宣稱是為中國網民減少個人資料外泄“保駕護航”。但時評人預期“網號”和“網證”將是壹種前置措施,當局將利用這阻止公民特別是敏感人士的通訊權利。網絡新生代就向當局呼吁,保護公民資料必須取消實名制。
中國公安部、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上周伍(26日)聯合發布《國家網絡身分認證公共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稱將為社會大眾統壹簽發“網號”、“網證”,目的在於“建成國家網絡身分認證公共服務平台,形成國家網絡身分認證公共服務能力,並推動網絡可信任身分策略”。
根據意見稿內容,“網號”是指與個人身分資料壹壹對應,由字母與數字組成、不含明文身分資料的網絡身分符號;而“網證”是指承載“網號”及個人非明文身分資料的網絡身分認證憑證。“網號”、“網證”可用於在網際網絡服務及相關部門、產業管理、服務中非明文登記、核驗個人真實身分資料。
申領“網號”“網證”為自願原則 料可涵蓋10億中國網民
意見稿稱,個人申領“網號”、“網證”為自願原則,未滿14歲的個人需要申領“網號”、“網證”的,應徵得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並由他們代為申領,預計這項計劃可涵蓋10億中國網民。當局強調,推行這項計劃是為了“減少資料外泄風險”,防止網絡平台進行超范圍采集、留存公民個人資料等。-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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