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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4-08-08 | News by: 看理想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2024年7月26日,公安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人担忧“持证上网”的潜在风险和可能侵害,也有各路专家为《管理办法》辩护,说担忧者不懂技术,也没领会到国家的良苦用心。
不管怎么样,起草者勇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推进“民主立法”,还是值得点赞的。既然是公开征求意见,就应该允许有不同的声音,真理越辩越明,这也是“科学立法”的内在要求。
讲述丨翟志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
来源丨看理想节目《文明的刻度:法律简史30讲》
01.
最大的问题
《管理办法》最大的问题不在于推行网络身份认证,而是授权唯一的平台统一签发“网号”“网证”。在唯一统一之下,所谓的自愿原则就非常容易变成被迫自愿,民众提出各种担忧也就在所难免了。
因此问题的核心是,《管理办法》是否有权规定唯一的平台统一签发“网号”“网证”?就目前起草者公布的立法依据看,答案可能是否定的。
《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了立法的目的和依据:
“为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专题)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两部门同时发布了《关于起草(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开篇讲了“起草的必要性”: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关于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等有关规定,国家组织建设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旨在建成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能力,为社会公众统一签发‘网号’‘网证’,提供以法定身份证件信息为基础的真实身份登记、核验服务,达到方便人民群众使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推进网络可信身份战略的目标”。
上述内容给人的印象是,《管理办法》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因为四部法律涉及到“网络可信身份战略”、“网络身份认证”。但问题是,四部法律是否授权由一个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统一签发‘网号’‘网证’”?答案是否定的。-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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