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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8-13 | 來源: 上游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北京青年報-政知見消息,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8月13日發布《鏡鑒丨貴州省政協民族與宗教委員會原主任向紅瓊》,視頻中,向紅瓊出鏡懺悔。
公開報道顯示,向紅瓊出生於1958年11月。工作之初,向紅瓊在高校任職。2002年起,她歷任六盤水市副市長、貴州省氣象局局長、黔南州州長、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等職。
2018年1月,向紅瓊出任貴州省政協民族與宗教委員會主任,2022年1月卸任,2個月後被查。
面對鏡頭,向紅瓊自述稱——
我的違法犯罪,也對家庭是壹種嚴重的傷害,沒有帶好頭。如果我弟找我幫忙,我站穩腳跟,壹點都不肯幫的話,他也不會坐牢。怎麼處理我都可以,但是壹家叁個人去坐牢是什麼意義?我自己沒有當好大姐,我又去利用我妹,我的家人也在我違法犯罪的陰影籠罩下慘不忍睹。所以說,我走到今天,真的是深深地懺悔,我真的很後悔。我要這種拿不穩、睡不著,只對審判有用的錢來幹什麼?我也問蒼天有幾個家庭如此的悲慘、極端。
2022年8月,貴州省紀委監委通報向紅瓊被“雙開”——
經查,向紅瓊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毫無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避重就輕,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本人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牟取巨額利益;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規審批出借財政專戶資金;利令智昏,紀法底線失守,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2023年9月1日,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公開宣判貴州省政協民族與宗教委員會原主任向紅瓊受賄壹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向紅瓊有期徒刑拾贰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壹百伍拾萬元;對退繳在案的向紅瓊受賄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向紅瓊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2013年10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向紅瓊利用擔任黔南州委副書記、州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獲取工程項目、調整項目結算方式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259萬余元,其中1487萬余元尚未實際獲得。
此外,今年7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文《踐悟丨旗幟鮮明講政治 不折不扣抓落實》。文章點名向紅瓊,指出她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將違紀違法錢款收了退、退了又收,妄圖規避組織調查的問題。-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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