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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8-16 | 來源: 正觀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8月16日,山東煙台男子強奸未遂監視居住時殺害19歲堂妹案在山東省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判決如下:被告人陳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毀壞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贰年;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叁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陳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姜某某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专题)78639.93元(限判決生效後拾日內給付)。
此前報道:
記者獲取的檢察院起訴書顯示,2月24日,陳某攜帶2把刀具以給小雯(化名,陳某堂妹)送禮物為由欺騙小雯進入她家,趁其不備多次捅刺她的咽喉,致其死亡。小雯死亡後,陳某脫去其衣物欲奸淫未果,後用尖刀對小要屍體進行劃割、切割、捅刺。
補充起訴決定書顯示,2023年8月19日,陳某假借租房約被害人姜女士見面,後借機持木棍擊打姜女士,欲將她擊昏後與其發生性關系,在遭到姜女士反抗後,陳某逃離現場。經鑒定,姜女士構成輕微傷。陳某的行為應當以強奸罪追究刑事責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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