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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8-21 | 來源: 搜狐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古代社會,女子把貞節看得比性命都重要,從“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之俗語中可見壹斑。古代交際禮俗自始至終都被人重視,男女之間的交際尤其如此。
“男女授受不親”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戰國時期的《孟子‧離婁上》。這句話的意思是男女之間不能直接接觸、言談或授受物件,以免肌膚接觸,反映了戰國時期儒家思想對男女交往的禮教規范。儒家經典禮教興起後,非血親或夫妻的男女不能互相親手遞受物品,後來被引申為指異性之間應該保持壹定的距離。
《孟子‧離婁上》中,在孟子在與齊國政卿大夫淳於髡的對話中,明確指出男女之間保持壹定的距離,是禮教的基本要求。
從字面上不難理解“男女授受不親”六個字,指的是男女之間,不可以直接有身體接觸,甚至坐近點都不行。同樣,《禮記》中也寫道:“男女不雜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櫛,不親授。”
《孟子‧離婁上》該書記載,齊國政卿大夫淳於髡,以博學多才、善於辯論著稱,口才相當了得,與其同壹時代的孟子,身為儒家代表人物,知識也非常淵博。有壹天,淳於髡與孟子聊天,探討的正是禮教方面的問題。淳於髡說:“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不假思索地回答兩個字:“禮也”。
接下來,淳於髡提出質疑,並舉了壹個例子,如果嫂子因掉入水裡而溺水,此時恰巧被小叔子看到,是否應該伸出援手,把溺水的嫂子救出來呢?(“嫂溺,則援之以手乎?”)不得不說,此問題很刁鑽,既然孟子贊同“男女授受不親”,若小叔子想救嫂子,壹定會伸手拉她,這樣必然造成身體直接接觸。
假如不救的話,嫂子會溺水而亡,小叔子肯定會人指責,說他見死不救,不符合儒家提倡的仁義。孟子被稱為亞聖,智商與情商都很高,面對看似沒有完美答案的問題,他對淳於髡說道:“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意思是說,做事要學會變通,生命高於壹切,凡事都要以人為本,不能死腦筋。
多數人都聽過古代“男女授受不親”之禮教,卻很少有人知道後面壹句“援之以手者,權也”,其實這句才是精華。古人的智慧不容小覷,孟子在解釋這壹禮教時指出,男女授受不親是禮教的壹部分,但在特殊情況下,如救人時,可以變通。他認為,若嫂子溺水而不伸手相救,就是豺狼行為,這體現了儒家思想中的人道主義精神。也符合儒家對人的修為的要求:君子堂堂正正做人,坦坦蕩蕩做事,無愧於心,無愧於天地。
孟子的思想核心是以人為本,他認為生命高於禮教。在面對嫂嫂溺水的情況時,援手相救是出於對生命的尊重和關愛,這種人道主義精神超越了禮教的束縛,體現了孟子對人性的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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