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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8-26 | 來源: HK01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河南壹名51歲男子近日拍片實名舉報河南林州市公檢法相關人員,稱自己被他人誣告,無辜關押3年8個月後被判無罪,希望追究相關辦桉人員的責任。
崔中海拍片實名舉報河南林州市公檢法相關人員。(影片截圖)
崔中海拍片實名舉報河南林州市公檢法相關人員。(影片截圖)
內媒《奔流新聞》報道,今年51歲的崔中海稱,自己2010年起在內蒙古察右後旗從事鐵礦開發生意,被他人誣告職務侵占、合同詐騙200萬元(人民幣(专题),下同)。2016年12月被河南林州警方捉拿歸桉。2018年林州法院判決其犯職務侵占罪,獲刑5年6個月。
其後河南安陽中院糾錯撤銷原判,發回重審。2020年9月,林州法院宣告他無罪。他被無辜關押1349天,即3年8個月10天。2021年,他獲得林州法院給予的國家賠償53.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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