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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8-29 | 來源: 自由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大選 | 字體: 小 中 大
身兼記者與“指動新媒體傳播有限公司”負責人林獻元,去年11、12月總統與立委選舉期間,與自稱是民調專家、靜宜大學企管系副教授退休的蘇雲華,被控接受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等人指示,收人民幣13萬余元(台幣58萬余元),捏造不實民調9次,台中地檢署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與反滲透法起訴2人, 台中地院今天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等罪名,判處林徒刑8月,褫奪公權2年,判處蘇徒刑4月,褫奪公權1年,皆可易科金與上訴。
林獻元並未出庭聆聽判決,蘇雲華則由家屬陪同出庭,家屬阻擋記者采訪與拍攝,宣稱有肖像權,蘇則快步離去,只有說壹句話“我壹塊錢都沒拿”。
中檢今年2月起訴指出,林獻元與蘇雲華是中華民國國民,林獻元於2023年4月間,受中國共產黨福建省委員會邀請,到中國廈門旅游,林邀請蘇雲華壹起去,返台之後,林獻元成立“指動新媒體傳播有限公司”與“元豐傳媒”網絡媒體,他與蘇約定,以每次10萬元,制造共15波的總統大選假民調(共150萬元),蘇雲華透過自創的“民調延伸法”, 於去年10月12日、20日與29日,以及11月3日、11日與17日,制造6波不實民調交給林獻元發布(第6次因藍白合作破局而未發布)。
檢方還指控,林獻元想向中共請款,卻發現蘇雲華假造的數據中,國民黨侯友宜的支持度不好看(偏低),於是自行把侯友宜的支持度上調1.5個百分點(21%變成22.5%),把賴清德支持度降低1.5個百分點(28.22%變成26.72%),將此數據發布於藍雀新傳媒等網絡媒體。
自稱民調專家的蘇雲華(圖中),聆聽判決後被家屬帶離,他強調自己壹塊錢都沒收。 (記者張瑞楨攝)
起訴書指出,蘇雲華宣稱要到火車站隨機訪問選民,但他沒有做,而是在去年11月底至12月初,自己捏造國民黨侯友宜與趙少康支持度33.22%,已經領先民進黨賴清德與蕭美琴32%的假民調,再由林獻元發布於“元豐傳媒”、“藍雀新傳媒”等網絡媒體,並由部分主流媒體轉載,蘇還喜孜孜告訴林,“我們的民調終於上了主流媒體”。
林獻元於去年12月9日,把假民調用微信傳給國台辦新聞局長暨發言人陳斌華,他又向中國共產黨福建省委員會的幹部報告,預計12月13日之後,要制作第9與10波假民調,其中,第9波假民調中,還接受中共幹部指示,把捏造數據中的國民黨侯趙配亂加2個百分點,從31.05%增至33.05%,領先民進黨賴蕭配。
中檢認定兩人觸犯反滲透法,以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0條第1、 3項,意圖營利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托、資助而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傳播不實事項罪。
自稱民調專家的蘇雲華,被控捏造總統大選假民調,再由林獻元煞有其事分析國民黨侯康配已領先民進黨賴蕭配。 (記者張瑞楨翻攝自網站)-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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