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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06 | 來源: 美國之音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香港 | 字體: 小 中 大
美國政府就香港營商風險發出更新警告 https://t.co/PDKYrt5AIP— 美國之音中文網 (@VOAChinese) September 6, 2024
美國國務院、農業部、商務部、國土安全部和財政部在美東時間星期伍(9月6日)早上聯合發布更新後的商務警示,警告美國企業在香港的營運和活動風險。
這份名為《香港商務警示》(Hong Kong Business Advisory)的文件對2021年7月16日發布的同名文件的更新。商務警示提及的很多風險源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又稱《港區國安法》)以及根據《香港基本法》第23條而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又稱《基本法》第23條)的實施。 這些法律被認為進壹步削弱了香港的基本自由和人權保護。
國務院公布的商務警示說,美國企業應該意識到他們在中國面臨的風險現在越來越多地在香港出現。 這兩項法律以及中國和香港當局的行動(例如懸紅通緝)可能會對企業的員工、財務、法律合規性、聲譽和營運產生負面影響。 《香港商務警示》為美國企業提供了可以幫助他們做出明智的業務決策和正確評估風險的資訊。
這份商務警示強調多個方面的內容,包括在香港經營的企業以及代表這些公司展開業務的個人均須遵守《港區國安法》和《基本法第23條》內容廣泛而模糊的規定。企業應注意當局應用《基本法》第23條的“域外適用”可能會影響香港以外的企業和個人。
商務警示也提及美國企業在香港經營需要面臨潛在的法律、監管、營運、財務和聲譽風險,包括加強審查、潛在的經濟處罰以及因違反香港的《港區國安法》或《基本法》第23條的內容而采取的法律行動。
另壹方面,美國國務院發出的香港商務警示還提醒美國企業必須注意美國的相關制裁措施。商務警示強調說,在香港經營的企業可能面臨需要履行與制裁合規工作有關的管轄權要求和責任時出現互相沖突的情況。 文件警告,不遵守美國制裁可能會導致美國法律規定的民事和刑事處罰。-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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