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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30 | 來源: 新京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北京 | 字體: 小 中 大
繼上海、廣州、深圳之後,9月30日晚上,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北京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壹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相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此次調整力度不小,涉及實施降低存量房貸利率、下調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調減非京籍家庭購房社保或個稅繳納年限、調整通州區住房限購政策、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准、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等政策措施。《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套房貸最低首付款下調至15%
記者了解到,為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的新變化,更好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通知》提出,加大信貸政策支持力度。
壹是降低存量房貸利率。引導商業銀行穩妥有序將存量房貸利率降至新發放貸款利率附近,切實減輕購房人房貸利息負擔。
贰是下調房貸首付款比例。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套房貸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於20%下調至不低於15%,贰套房貸由不低於35%(購買伍環內住房)、不低於30%(購買伍環外住房)統壹下調至不低於20%。
叁是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貸款作用。京籍贰孩以上家庭購房的,公積金可貸款額度上浮40萬元。
非京籍家庭社保或個稅連續繳納滿3年及以上可買伍環內住房
《通知》提出,優化調整商品住房限購政策。壹是縮短非京籍家庭購房所需繳納社保或個稅年限。對非京籍家庭購買伍環內住房的,社保或個稅繳納年限由“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調減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3年及以上”;購買伍環外住房的,進壹步調減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2年及以上”。符合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購房,明確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
贰是調整通州區住房限購政策。為促進城市副中心更好承接非首都功能和人口疏解,更好實現職住平衡,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居民家庭購買通州區商品住房,按全市統壹政策執行。
叁是京籍成年單身人士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按京籍居民家庭執行住房限購政策。
《通知》明確,北京市將按照國家工作部署,及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准。
此外,《通知》還明確,北京市將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完善“市場+保障”住房供應體系,抓緊出台支持“好房子”建設的舉措,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發揮“白名單”作用滿足房地產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持續防范化解房地產風險,穩定市場預期。-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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