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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0-31 | 來源: 中工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繞過手機“垃圾短信”攔截系統
營銷短信竟偽裝成驗證碼“轟炸”消費者
業內人士建議,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商業推廣特服號碼的管理
中工網北京10月31日電(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唐姝) “沒想到,‘雙11’的營銷短信這麼厲害了,竟偽裝成驗證碼,繞過了手機上的‘垃圾短信’攔截系統。”今天,浙江省寧波市消費者楊女士告訴記者,某電商平台“雙11”預售啟動當天,她接連收到了3條帶有驗證碼的短信,仔細壹看才發現,實際是該平台的“雙11”營銷廣告,但其中卻插入了驗證碼及“驗證碼拒收請回復R”等字樣。
“當我把那3個號碼‘拉黑’後,對方又換不同的號碼發來內容相似的短信,壹天共收到了10多條。”由於不確定短信來源,擔心是詐騙,楊女士不敢點鏈接,也不敢回復“R”拒收。
記者采訪發現,楊女士的遭遇並非個例。有消費者表示:“不到壹個小時的時間裡收到了7條相同內容的短信,且來自不同的號碼,而且裡面都帶有驗證碼。”還有消費者擔心:“壹旦不法分子將詐騙短信以驗證碼形式發送,會讓很多人尤其是老年人難以分辨。”
楊女士將收到的短信轉發給記者後,記者復制該短信內容,打開某電商平台APP,發現是其“雙11”主會場的界面。記者聯系到該電商平台官方客服人員,對方表示:“這不是驗證碼,而是鏈接碼,復制以後再打開APP就可以打開鏈接。”那為什麼要用驗證碼的方式來推送?該客服人員表示不清楚,如不想接收短信,可以通過短信中的提醒進行退訂,或是聯系客服協助處理退訂。
對此,電信行業分析師付亮對記者表示,當前消費者使用手機短信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接收驗證碼,如果短信裡有明確的驗證碼字樣,運營商或第叁方攔截系統攔截時可能就會放行,以免用戶錯過重要信息。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未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不得向消費者發送商業性信息或者撥打商業性電話。
“然而,由於違法成本低,不少商家抱著僥幸心理,變著法子來逃避管控,無疑侵犯了消費者個人信息受保護的權利。”陳音江說。
付亮指出,要避免營銷短信偽裝成驗證碼“轟炸”消費者,單靠運營商和第叁方軟件動態判別該不該攔截,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有關部門應加強對用於商業推廣的特服號碼(如106開頭的號碼)的管理,包括使用是否超出許可范圍、是否經過用戶同意等。
“關鍵還是要從源頭治理。”陳音江認為,壹方面,商家應通過誠信守法的方式開展營銷活動,另壹方面,有關部門應加大打擊力度,壹旦監測到或者有消費者舉報,應依法嚴肅查處,並公開曝光。-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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