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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0-31 | 來源: 潘幸知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再見愛人4》李行亮和麥琳,在心理學上是壹種“共生絞殺”的關系,彼此離不開,關系又血肉模糊,看得人又揪心又壓抑。
麥琳就如同典型的付出犧牲式媽媽,用道德綁架對方,壹直傳達的都是“我為了你...”“我本該可以...”,通過挑剔對方,指責對方不關心自己、不滿足自己、別人有的她都沒有,她就是故意不讓李行亮得滿分,讓李行亮感覺不懂自己,讓李行亮對自己心懷愧疚,這樣才能壹直控制對方。
有網友說,看壹集我都不想看下去,真不知道李行亮為什麼能忍那麼多年。這就是幸知接下去要說的“共生絞殺”關系。
幸知在咨詢中,經常會看到壹些夫妻,其中壹方在普通人看來“不可理喻”,覺得生活起來會非常窒息,比如長期家暴,PUA等,但是另壹方往往壹邊控訴壹邊忍受。
共生絞殺:壹些夫妻,其中壹方在普通人看來“不可理喻”,覺得生活起來會非常窒息,比如長期家暴,PUA等,但是另壹方往往壹邊控訴壹邊忍受。
壹、共生絞殺,畸形的婚姻關系
“共生”,是心理學家瑪格麗特-馬勒提出來的,最早源於生物學概念,指的是兩種生物之間相互依賴又抑制的關系。
在她的“分離-個體化理論”中,把生命的成長看成壹個和父母從融合到分離的過程。
六個月前的嬰兒,仍處在跟母親是壹體的想象狀態裡,母親是自己身體的延伸,六個月後,嬰兒隨著發展和現實的發生,逐漸意識到母親跟自己不是壹個人,界限意識形成。
但是,如果孩子超過六個月,甚至到了贰、叁拾歲,依然和父母保持著壹種共生關系,那就是病態的,這樣的共生即,我不能獨活、我必須和你在壹起。
平等關系壹旦失衡,處於被支配地位的壹方會被剁掉向外延伸的手腳,最終自我被支配方“絞殺”。
台灣女星狄鶯,她和兒子的關系就存在著共生絞殺,兒子12歲才斷奶,15歲之前都要壹直摸著她胸部入睡,壹同參加過情侶接吻大賽。
這位母親對兒子愛得“難舍難分”,戒斷社交,沒有個人樂趣,完全投入教養(控制)兒子這件事上。
兒子才剛滿1歲,她就對兒子開啟控訴模式:“你看,我本可以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但是為了你,我沒有打扮,沒有朋友,每天都盯著你,壹切都為了你啊。”
可這樣的“愛”,帶來的結果是什麼?
兒子孫安佐因涉嫌恐怖襲擊、非法持槍被逮捕,疑似吸毒被調查...
沒有邊界、病態的母愛,給孩子的人生帶來的是天崩開局。
那麼,再談回李行亮,他這麼慘,為什麼不離開?
李行亮是慘,是可憐,是被壓迫的壹方,但壹段關系能成,壹定是雙方共謀的結果,他在這段關系裡肯定在某方面是滿足著他的底層需求,甚至他說過:“麥琳是全世界對我最好的人,甚至比我媽對我還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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