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4-11-09 | 來源: ETtoday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福建龍岩壹名男子阿傑(化名)先前與妻子小美(化名)訂婚,並給予了5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224萬元)的聘金。 沒想到,小美收了錢以後,轉頭就跟前男友上摩鐵開房,還拍攝裸照,讓他相當憤怒,提出離婚的訴求,並且要求歸還部分聘金。 對此,小美的親屬則不願意溝通,雙方即將對簿公堂。
綜合陸媒報道,阿傑2022年1月份透過媒人的介紹,認識了同村的女子小美,雙方相識以後迅速發展成情侶關系,不過阿傑人在福建龍岩工作,小美則是在福建福州生活,雙方壹直以來都是遠距離戀愛。
2022年4月間,阿傑的祖母過世,於是他們透過下聘的方式,給予小美壹家50萬元(約新台幣224萬元),先將小美娶進門,讓小美以妻子的名義,來參加祖母的葬禮。
直到2023年1月,阿傑與小美登記結婚,並且再度支付聘金、見面禮等費用,總共支出金額為78萬元(約新台幣350萬元)。
婚後過了3個月,2人開始在福州同居,怎料小美要求阿傑幫忙將手機格式化,阿傑打開手機以後,才發現他們給完聘金不久,小美隨即跟前男友相約出門,不但有在沙灘擁抱、緊貼,以及比愛心的照片,更是到旅館開房、拍下渾身赤裸的照片,讓阿傑氣得不得了。
對此,小美辯稱,是因為前男友還欠她錢,所以才會約對方出門,想將這筆錢討回來。 不過,對於小美的說法,阿傑則不願相信,要求與小美離婚,並且退回部分聘金。
小美壹家對此不願配合,開始搞失聯,小美更是嗆阿傑,這筆錢已經全部花光,想討錢的話,可以直接將她告上法院。 對此,法律人士則說,阿傑目前碰到的情況,不符合《民法》中可退還聘金的條件,但即使不符合退還聘金的條件,司法實踐當中,法官仍有可能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酌情判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