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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1-23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由於涉及中國的謀殺案和BC省民事訴訟,壹直阻礙了溫哥華多棟房屋的出售,但近日BC省高院作出最新裁決,允許其中壹棟可能很快就會上市出售 。

所涉房屋是位於溫哥華西 33 大道的壹棟六居室、六浴室的房屋,兩層樓的居住空間超過 4,000 平方英尺,還有壹個完工的地下室 - BC省評估局的估價略低於 500 萬加元。
在周肆發布的壹項決定並於周伍在線發布時,BC省最高法院法官奈傑爾·P·肯特 (Nigel P. Kent) 裁定,只要用所得收益購買的任何新房產重新注冊 CPL,可以撤銷針對該房產所有權登記的未決訴訟證書 (CPL, certificate of pending litigation ),允許其所有者出售。

商人“慘遭殺害”
該房產的女主人是A某。根據法官的決定,她於2010年12月和丈夫B某購買了這套房子,並於次年春天搬入。
法院判決表明B某因 2017 年在中國殺害中國商人C某被定罪,並於 2020 年在中國被處決。
導致該房產被提起民事訴訟是受害者C某家人對B某、A某及其女兒提起的。根據法官的決定,訴訟是在B某還活著的時候開始的。
BC省法官裁決沒有提供有關C某被害的細節,只說這位54歲的商人是在B某的命令下“在中國被殘忍殺害的”。
根據判決,謀殺發生時,B某欠下C某多年來向他提供的貸款超過1億元。
C某家人提起的訴訟旨在迫使B某的遺孀和女兒償還債務,最新版本稱他們收購的叁處溫哥華房產——包括西33大道的房屋——應被視為“欺詐性產權轉讓”。
肯特法官於周肆的決定並未對相關訴訟做出裁決。受害者C某家人的主張有待法庭審理,目前定於 2026 年 1 月開庭審理。
法官此次裁決主要涉及B某家人要求駁回C某訴訟的申請,要麼是濫用法院程序,要麼是因為缺乏起訴,並解決了該家庭試圖撤銷原告針對叁處房產注冊的CPL 的問題。
將考慮中國判決
在辯稱應以濫用訴訟程序為由駁回相關案件時,被告告訴法庭,原告的訴訟 “試圖重新調查 ”兩份針對B某的中國判決中 “先前已確定的索賠的基本要素”。
根據肯特法官的裁決,這兩份判決書分別是 2018 年湖北省法院判決B某向C某的繼承人支付 2780 萬元及利息,以及 2019 年仲裁裁決B某支付 17278.5 萬元本金,加上 198288629 元已累計利息及本金 20%的年利息。
根據裁決,原告稱B欠C的總金額為 561,690,000 元,約合 113,472,727 加元。
肯特之所以拒絕駁回訴訟,是因為原告提交了壹份索賠修改建議,其中要求承認中國的判決。
根據肯特的裁決,之前版本的訴訟請求並未明確要求承認中國判決。
判決書中寫道:“原告是B某犯下的可怕罪行的受害者”, “他們是富有同情心的原告,法院傾向於在技術或程序缺陷方面給予他們回旋余地。”-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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