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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1-25 | 來源: 寰宇大觀察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特朗普 | 字體: 小 中 大
2016年,川普還未當選總統時,就表示希望能夠限制國會議員的任期。
2018年,已經是總統的川普再次表示:要“排幹沼澤”,要限制國會議員的任期,參議員最多做兩屆12年,眾議院最多做六屆12年。
今年,川普再次當選。
在參議院多位議員表示要拒絕川普先前提名的司法部長人選蓋茨後,我看到許多人都在說,川普這個任期內,將會全力推動限制國會議員的任期。
川普肯定很想這樣做,他尤其想限制參議員們的任期。但問題是:難度有多大?
限制國會議員任期,不是壹件新鮮事了。
上壹個高潮時期,是在1990年代左右。當時,全美國開展了如火如荼的限制國會議員任期的運動,聲勢搞得非常浩大,且在23個州取得了重大進展,但轉眼間,就啞火了,從此很長壹段時間內,都無人提及。
國會議員,無論是參議員,還是眾議員,都是由各個州選舉產生,他們在國會代表各個州的利益。
1992年11月3日,在大選中,阿肯色州的選民們通過了壹項阿肯色州憲法修正案,即73號修正案。
這個修正案比較長,我只挑其中的重點內容來講講。
第73修正案第3條(a)款的大意是:任何人在阿肯色州當選國會眾議員達到叁次或超過叁次後,他或她就不能再被認證為眾議員候選人,他或她的名字,就不能被放在阿肯色州選舉國會眾議員的選票上。
第3條(b)款的大意是:任何人在阿肯色州當選國會參議員達到兩次或超過兩次後,他或她就不能再被認證為參議員候選人,他或她的名字,就不能被放在阿肯色州選舉國會參議員的選票上。
這個條款寫得很拗口,但是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如果是要限制議員任期的話,那麼直接寫:無論何人,均不得當選參(眾)議員兩次(叁次)以上。不就好了麼?
為何阿肯色的州憲法修正案寫得這麼扭捏呢?
這是因為阿肯色州心裡沒底,他們覺得法院可能不會同意。
所以,他們的這條修正案,只是規定某人當選超過兩次之後,某人就不能被認證為候選人,某人的名字就不能被放在選票上(因為被認證後,名字就會被印刷在選票上),但是並沒有禁止某人再次參選。
雖然選票上沒有印上某人的名字,但是選民們可以在選票上手動寫上某人的名字,這也是有效的。這種方式叫做“write-in”。-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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