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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1-29 | 來源: 澎湃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因為壹篇博士論文的出版,博士生導師起訴博士,索賠肆千多萬元——師生之間打起了著作權官司。

公開出版的張術丹博士論文壹書。
此案的原告是中央財經大學商學院教授肖海林,被告是內蒙古財經大學會計學院副教授張術丹。張術丹當年讀博時,肖海林是她的導師。
博士畢業兩年後,張術丹單獨署名出版了其博士論文。肖海林得知後提起訴訟,稱張術丹論文的核心內容來自他的課題研究成果,未征得其同意擅自出版構成侵權,並給他的科研帶來“滅頂之災”。
“我這拾多年來的研究成果都歸零了,變成是對她的剽竊。”肖海林說。他起訴索賠的金額總計4814萬余元,被告除張術丹外,還包括內蒙古財經大學和經濟科學出版社。
張術丹則認為,博士論文的著作權屬於其本人,其並未侵權;肖海林作為導師提供課題資料是指導學生的方式,並非參與論文創作。
北京市海澱區法院2023年6月對此案作出壹審判決,認為肖海林並非涉案論文的合作作者,但論文前叁章使用了其課題申請書的獨創性表達,構成侵權,判張術丹向肖海林書面道歉並賠償22萬元。
壹審判決書(部分)
雙方上訴後,2024年6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定涉案論文屬於張術丹與肖海林的合作作品,並認為壹審的事實認定雖存在部分瑕疵,但判決結論正確,遂維持原判。
2024年11月下旬,肖海林告訴澎湃新聞,贰審判決後張術丹已支付賠償費用,但尚未書面道歉,他目前正准備申請再審。
“他不服我也不服,申訴是他的權利,也是我的權利。”11月28日,張術丹告訴澎湃新聞,她已經執行贰審判決,包括向法院遞交書面道歉信,“畢竟是老師和學生的關系……我也不好說他什麼。我覺得我沒有任何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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