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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1-30 | 來源: 老幹體v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前幾天,安徽老省會安慶原副市長陸應平落馬的通報,引發了全網熱議。
全因用了壹個新的罪名“拒絕組織挽救”!
這讓很多人立即想起了延安整風期間的“搶救失足者運動”。
那本是壹次反特活動,但康生將其異化為“搶救失足者運動”,期間發生了壹樁丑事:主席秘書被隔離,負責“搶救”的力群到窯洞裡找其延安肆大美女之壹的妻子范元甄談話,結果搶救到床上去了。
我的理解,搶救你,就是你首先得懺悔,承認自己有問題先主動招認,篤信組織不會冤屈你,先接受審查再說。哪怕冤屈吃了苦頭,最後還得感謝組織平反;如果沒有冤屈,你得感謝組織及時搶救,沒有讓你滑向更深的深淵。
也是,既然都是“搶救”,說明組織還沒有完全放棄他們,而是給了機會,以免他們僥幸過關。
結果是,這人不識好歹,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只好抓進去了。
換句話說,給臉不要臉嘛。
我查了壹下,發現這是今年以來的新詞,“享受”這個待遇的幹部也不少了。
第壹位出場的也是位安徽官員,省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白金明,今年1月16日被“雙開”。通報指其既想當官又想發財。
第贰位出場的是甘肅慶陽市原副市長吳麗華。今年4月18日,她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路不明罪,壹審被判有期徒刑拾肆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壹百萬元。
不知這14年刑期裡,有多少是因為“壹再”拒絕組織搶救而加重的。
不過,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說明她沒有交代其他涉案人,倒也是個經受住了考驗的。人常說女性個個是江姐,男人都是浦志高,誠不我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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