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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17 | 來源: 劉言區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山東泰安,壹名12歲女孩因為盆腔炎住院治療,醫生在檢查時發現,女孩感染了HPV。
女醫生詢問後得知,這名女孩已有很久性生活史,而且半年之前曾因陰道炎就醫。並且父母都知道這個情況,但是沒人報警。
女醫生上報醫院的醫務部,卻被部門工作人員反問:“你怎麼確定她是被性侵的?”
醫生出於良知,在網上曝光了此事。
隨後醫院得知女醫生的行為,開始在醫院進行內部調查,婦產科也在工作群內被下達了封口令,不准再透露女孩的事情。
女醫生沒有放棄,通過自媒體博主的幫助,警方介入調查。
12月16日,調查組發布通報:經查該女孩於2024年5月通過網絡認識17歲男孩李某某並發展為男女朋友,之後發生性關系,目前李某某依已被刑拘。
12歲女孩與17歲男友發生關系被感染HPV,根據刑法規定,與不滿14周歲的女性發生關系,即構成強奸罪。
案子得以真相大白,簡言之就是壹個12歲的女孩涉世未深,被“黃毛”給糟蹋了。

這件事曝光的曲折程度,讓人咋舌。
12歲女孩被17歲男孩傳染上HPV,女孩父母卻不報警,已經很離譜了。
而醫生的經歷就是離譜他媽給離譜開門了。女醫生在確診女孩感染HPV就起了疑心,得知女孩有半年性生活史,她第壹時間選擇了上報醫務部。
可換來的是醫務部的反問,“你怎麼確定她是被性侵的?”
我敬佩女醫生的勇氣,她為素昧平生的女孩不斷發聲,甚至自己被內部調查打擊報復,但仍然堅持選擇曝光。
17歲的黃毛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這是他罪有應得。
同時,醫院在該事件中是否也存在問題?
如果不是女醫生頂住壓力堅決揭露,這叫事情就會不了了之。
為什麼醫院是這種推諉扯皮怕事的態度?是不是履行規章制度不力?或者幹脆另有隱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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