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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1-02 | 來源: 加西網 | 有8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溫哥華壹名女商人在 2018 年聲稱自己的淨資產超過 9,400 萬元,但聲稱自己“現金匱乏”,無法償還約 300 萬元的抵押貸款債務,但法官仍然在勒令其償還債務。

根據本周網上發布的壹項決定中 ,BC 省最高法院法官梅格·蓋利稱溫哥華華裔女商人A女士的案件“和之前任何案件都不壹樣”。
法官在裁決中寫道:“我發現A女士過著奢侈的生活方式,經常在奢侈品店購物,這表明她的年收入遠遠超過了她聲稱的 6 萬至 7 萬元。”
“她的證詞稱許多采購物品是送給她公司人員或投資者的禮物或獎品,這種說法缺乏可信度,而且她無法記住或識別具體的重大采購……令人難以置信。”債務的起源
根據法庭文件,A女士涉及壹家 GC Capital Inc. 提起的“債務人傳票”訴訟。
2018 年,該公司向兩家公司發放了 450 萬元的抵押貸款,A女士擔任抵押貸款的兩名擔保人之壹。
當這些公司於 2019 年 6 月拖欠抵押貸款時,GC公司啟動了止贖程序。 2020年2月,贏得了對A女士及抵押貸款涉及的其他各方的判決,總價值為5,332,811.87美元。
該決定表明,A女士與 GC 於 2021 年 3 月達成和解協議,同意分期支付 5,677,159 元。
決定稱:“A女士支付了約 300 萬元的債務,但自 2022 年夏季以來,她拒絕支付所欠余額。”
法庭文件沒有具體說明抵押貸款打算資助的房地產的地址,僅將其描述為“本拿比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該決定沒有提供導致資金接收者違約的詳細信息。
在向法院提交的申請中,GC 公司要求 A女士每月支付 30 萬元,以償還剩余債務。
相反,A女士和她的律師告訴法庭,稱她的支付能力“受到當前房地產市場的不利影響”,而且她“現金匱乏”,要求每月只支付 3,000 元。相當於原 GC公司所要求的百分之壹。
“在奢侈品店購買昂貴商品”
債務人傳票程序最初定於 2024 年 3 月 27 日舉行為期半天的聽證會,但聽證會繼續進行了叁次,最終於 11 月 28 日結束。
判決書寫道:“A女士作證說,她不知道自己資產的當前價值,即她所持股份的價值。”並指出,她同意之前已提交宣誓書,顯示她在 2022 年 10 月的個人淨資產為 33,277,542.10 元,2023 年 11 月為 21,238,533.41 元。
根據裁決,A女士擁有或控制著BC幾家房地產開發公司。
盡管如此,A女士告訴法庭,她的年收入在 6 萬至 7 萬元之間,駕駛的車輛都是她的公司租賃的,她與母親住在壹起,不付房租。
同樣,A女士提供的個人信用卡對賬單顯示,“在整個 2023 年,她經常在奢侈品店進行昂貴的消費”,包括在溫哥華酒店的迪奧精品店、拉斯維加斯貝拉吉奧酒店的卡地亞店、溫哥華的愛馬仕和 Holt Renfrew 店等地的消費。
A女士告訴法庭,這些消費是代表她的公司進行的,她提交了收據並獲得了報銷。當被問及為何不使用公司卡進行此類消費時,她說她在周末等不帶公司卡的時候使用個人卡。-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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