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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2-05 | 來源: 閱後即瞎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大年初六的深夜,山西大同零下15度的寒風裡,壹位父親正在給剛出生的孩子輕聲哄睡。
手機突然震動,電話那頭傳來冷硬的命令:
"立刻去店裡開燈!否則公安撬門。"
這通電話,像壹記響亮的耳光,打碎了節日應有的溫情脈脈。
監控視頻記錄著荒誕壹幕:
身著"平城綜合執法"制服的身影,手持電筒如臨大敵,剪斷兩道門鎖闖入商鋪。
他們的目標不是緝拿要犯,而是尋找商鋪電燈的開關。
而這壹幕,就發生在全國上下倡導"放管服"改革的第九個年頭,發生在中央叁令伍申"杜絕層層加碼"的當下。
01
2月4日,山西大同鼓樓東街商戶岳老板,向記者訴說了自己鬧心事。
壹周前,大同平城區古城街道辦鼓樓社區向下面的商戶發了通知:
要求從除夕到正月拾伍的17天內,商鋪屋內屋外應該亮燈。
17天,天天晚上亮燈。
“我壹個月電費是3000塊錢左右,壹度電壹塊錢!”
算下來,連續17天12小時照明,就要多掏不少電費。
電費誰給?不知道。
有沒有收益,沒說明。
但商戶們很配合,大部分都照做了。
只有岳老板“沒有配合到位”。
2月3日,大年初六,晚上10點,他已經關燈歇業了,臨走之前,他開了店外的招牌燈和門外的燈。但順手把店裡面的燈關了。
可沒想到,就是這個疏忽,讓他經歷了難忘的壹晚。
晚上11點多,正是睡覺的時候,他被當地的物業城管打電話,讓讓去店裡開燈。
岳老板說過不去了,因為他兒子剛出生,還沒滿月,自己都已經哄著孩子睡覺了:
“我解釋說,我已經閉店了,沒人了。對方說,不營業了也得開燈,必須得全開。我說這是啥邏輯?我閉店了還要開燈嗎?”
“對方態度很強硬,我有電話錄音,讓我必須過去把燈打開,要是不開燈,他們就找公安把門撬開。我說這不對吧,執法也不能這麼執法吧?”
電話錄音中,對方毫不退讓:
“你給我發個信息,說你同意。你意思就不配合?你人在哪呢?你不犯法,那行吧,那就這樣吧,我給你錄著,你再說壹遍,我告訴你,人可以走,燈得留,這是全市統壹規定。”-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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