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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2-11 | 来源: 金融界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日前,有网友发帖称,“温特:哪吒停了300家影院密钥,因为被偷票房,损失了几千万”,随后相关词条登上热搜。
也有一些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称自己看《哪吒2》收到手写票,怀疑《哪吒2》票房被偷。
电影博主温特回应称“这次偷票房有几十家影城吧被停了,我没说损失几千万,但被停影城损失惨重是肯定的。”
10日,据九派财经报道,光线传媒一工作人员回应此事称,“应该没有这么多票房损失,因为我们之前也发过一份《关于抵制偷漏瞒报票房行为的声明》,观众们如果发现虚假票、手写票等违规行为,我们会从电影官微等渠道得到举报。应该没有几千万的偷票房规模,具体情况我还要问一下公司。”
《哪吒2》曾发声明抵制偷漏瞒报票房行为
对于《哪吒2》被偷票房一事,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工作人员回应称,不方便告知影片被偷票房的具体数据情况。
此前,业内人士“连城易脆”曾向观察者网解释过“偷票房”行为:
第一,什么是偷票房?
电影院卖出的每一张电影票对应的购票款首先需要给国家上交电影专项基金和营业税,剩下的部分,则由影院、院线、投资制作发行的片方,一起分成。
所以由于票房数据直接涉及多方实际利益的结算,因此国家要求:电影院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每一张电影票的数据,且要符合实际观影情况。
所以在这样一个大前提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其实都属于偷票房:
(1)上报观影人数低于实际观影人数:例如某部电影实际观影人数为30人,影院系统上报为20人,那么意味着有10个人的票款被影院私自截留偷走了。当然,有时候还会出现索性1个人都不上报,所有的票款全部截留的情况,一般这种会发生在包场观影时。
(2)上报的票价低于实际结算票价:例如某部电影电影院实际以45元/人的价格销售,但在上报数据时则私自调整为25元/人,那么其中20元/人的差价也算是被偷票房。
(3)将A电影的票房数据按B电影进行上报:例如观众实际购买的是A电影,看的也确实是A电影,但是影院却把这部分票房数据按照B电影进行上报,那么对于A电影来说,原本属于它的票房就相当于被B偷走了。有一部分手写票就隶属于这类情况,该情况下B电影可能会承诺给影院更多的分账,也有可能电影院与B电影的片方属于同一个利益共同体。
以上3种是属于比较典型的偷漏瞒报票房的行为,实际情况会更加复杂多样。
总之,但凡影院上报的票房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且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分账影片市场监察工作细则》《电影发行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等,都属于偷票房行为。
第二,为什么要偷票房?
首先是影院想要获取更多的利益。尤其是在热门影片上映的时候,超高的票房的确会诱使一部分影院冒着风险去尝试截留票款。
除此之外,导致偷票房还有其他多种多样的原因:
比如包场观影情况下,包场客户会要求影院给出比最低发行价更低的票价折扣,而影院不愿意自掏腰包补差价,于是双方协商决定降价的同时不出票,这样包场客户得了便宜,电影院也偷了票房。
还有一种就是有时候包场客户会希望影院在放映前给到比较长的映前、映后交流活动时间,但不愿意支付场租费用,影院也会选择让包场客户接受不出票。-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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