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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2-11 | 來源: 南方都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大S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台灣藝人徐熙媛(大S)因感染流感並發肺炎不幸離世,隨之而來的子女撫養問題引發外界關注。2月11日晚,北京韜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芳向南都記者分析稱,根據台灣地區有關規定,若夫妻中原本撫養子女的壹方不幸去世,那麼孩子的監護權將由另壹方行使。而汪小菲作為兩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有權代為管理未成年子女繼承的財產。

大S、汪小菲與子女合影。
公開資料顯示,大S和汪小菲2010年在北京登記結婚,2011年舉辦婚禮。婚後兩人育有2名子女,長期跟隨大S在台灣生活。2021年11月22日,大S與汪小菲聯合發布聲明稱,兩人已決定和平解除婚姻關系,並已於近日辦理相關手續,未來將繼續共同撫養子女。2022年3月,大S與韓國歌手具俊曄官宣結婚。2024年5月,汪小菲與台灣網紅馬筱梅官宣結婚。
2月11日,有台灣當地媒體報道稱,大S的親友團清楚“孩子本來就是歸汪小菲”,但兩個孩子都還是未成年,正是非常需要家人陪伴的時候,如果汪小菲和現任妻子打算帶孩子去北京,不管是生活或是上學,環境都有了變換,也只能喊話“工作忙碌之余,能多花時間陪小孩”。
針對上述子女撫養問題,2月11日晚,北京韜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芳向南都記者分析稱,根據台灣地區有關規定,若夫妻中原本撫養子女的壹方不幸去世,那麼孩子的監護權將由另壹方行使。但是台灣地區司法實踐也存在著若監護人對孩子存在暴力、遺棄、未盡到撫養照護義務等行為時,法院剝奪生父監護權,變更其他監護人的例外情形。因此,僅就法律規定而言,應由汪小菲擔任兩名子女的監護人。
此外,關於備受關注的大S遺產問題,律師劉芳分析稱,根據台灣地區有關規定,未成年子女因繼承、贈與或其他無償方式取得的財產,為其特有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特有財產有使用、收益的權利。汪小菲作為兩名未成年子女的生父,是法定的監護人,故無論贰人子女是通過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財產,汪小菲有權代為管理其未成年子女繼承的財產。
有台灣知名律師此前也發文稱,大S的現任配偶具俊曄在分配遺產前,可以先行使夫妻剩余財產分配請求權,再以繼承人身份,與大S的2名子女平均繼承遺產,而汪小菲作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也將可以支配子女所繼承的遺產。此外,汪小菲取得小孩監護權後,若具俊曄或其他親屬有異議,還是可以透過訴訟,向法院請求變更監護權行使人,由其他家人來擔任監護人,法院也將依子女最佳利益等原則來判定小孩監護權的歸屬。
對於外界高度關注的遺產部分,具俊曄作為大S生前的法定配偶,曾在2月6日發文稱,將把所有權利留給大S的媽媽,“所有遺產都是熙媛在生前為了保護她最愛的家族,用心血換來的,所以我打算把所有的權利都讓給熙媛的媽媽。”關於大S與前夫汪小菲所育的壹雙兒女,具俊曄則稱:“我不要讓任何惡人接觸孩子們,正在通過律師采取法律措施,直至他們成為成年人。”
采寫:南都記者 楊苓妍-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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