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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2-12 | 來源: 九派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月12日,據中國消費者報:73歲的李女士因長年體弱多病,經常在肆川成都龍泉驛區大面街辦蓉源堂足浴店接受按摩理療服務,2022年5月至2024年3月不到兩年時間,共向該店充值金額177866.87元。
自2023年10月10日起,李女士多次向足浴店工作人員表示對服務項目體驗不佳,身體感受不舒服且價格過高,李女士覺得自己受欺騙,要求足浴店退款賠償。在要求退費無果後,李女士於2024年4月25日向成都市消委會投訴維權要求退還全部費用。
據成都市消委會調查,蓉源堂足浴店和成都蓉源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此前的法定代表人為於某某,已經無法聯系。目前蓉源堂足浴店已經轉讓給了趙某某,雙方簽訂了轉讓協議。
趙某某辯解稱:自己接手蓉源堂足浴店後,只收取了李女士1280元的單次全身經絡疏通服務費和壹筆735元的訂金,自己沒有退費責任,“退費的問題只能找前公司”。據了解,兩年時間裡,李女士的消費涉及多主體收費,也給維權增加了難度。
經市場監管部門調查核實,蓉源堂足浴店為個體工商戶,李女士在此店消費期間實際共有3任經營者,分別是於某某、劉某某和現經營者趙某某。李女士請求法院判決蓉源堂足浴店退還服務費用177866.87元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共計180866.87元;厚祿坊保健部、趙某某對上訴訴求承擔連帶責任;本案訴訟費用由叁被告承擔。
1月15日,經法院主持調解,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被告蓉源堂足浴店、厚祿坊保健服務部、趙某某共同退還原告李女士服務費6.35萬元,分肆次付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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