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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2-14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加國壹對夫婦因為行李索賠延誤費,沒想到反而被加航空公官司告上了法庭。

(網絡)
根據CBC的報道,2022 年,阿拉-坦努斯(Alaa Tannous)和妻子南希(Nancy)乘坐航班從多倫多飛往溫哥華,由於行李延誤,當時加拿大運輸署(CTA)命令加拿大航空公司向他支付 2079 元的行李延誤費時,他感到非常高興。
坦努斯說:“我覺得這很公平,”但加航這筆延誤費,他壹等就等了兩年多。
並且,加航非但沒有支付賠償金,反而在去年 12 月的聖誕節前夕把坦努斯告上聯邦法院,試圖推翻加拿大運輸署CTA 的決定。
坦努斯只能自認倒霉,他說,"這太令人震驚了,我花了這麼多年的錢之後.....加航.還在為 2,000 元的索賠提出上訴,我感到很失望。”這是 2024 年航空公司在法庭上挑戰的第肆項加拿大運輸署 CTA 裁決,也是加航提出的第贰項裁決。另壹起仍在法庭審理的案件涉及BC省乘客安德魯(Andrew)和安娜-迪茨科夫斯基(Anna Dyczkowski),他們因航班延誤獲賠2000加元,加航對此提出異議,並把這對夫婦告上法庭 。
按照目前的規則,在 加拿大運輸署CTA 官員做出裁決後,如果乘客或航空公司不同意裁決結果,可以向聯邦法院提出異議。航空公司對 CTA 裁決提出異議的情況很少見,但壹些受影響的乘客和消費者權益倡導者認為,加拿大運輸署CTA 的投訴系統需要改變,這樣乘客就不必擔心被拖入法庭爭斗。
全國消費者權益倡導組織公共利益倡導中心(PIAC)執行董事傑夫-懷特(Geoff White)表示,涉及法律訴訟對乘客來說是個可怕的命題”,許多人無力聘請律師與航空公司打官司。
至於阿拉-坦努斯的案件,懷特指加航可能會在法律訴訟中支付數萬加元費用,他指“這些錢可以更好地用於改善客戶服務”。
坦努斯說, 他和妻子在抵達溫哥華後,由於行李延誤,購買了洗漱用品、化妝品和衣服等日常用品。
坦努斯說,加航的壹名員工當時告訴這對夫婦,加航對他們行李箱的下落沒有任何線索,他們可以花 “合理的金額 ”購買生活必需品。
阿拉-坦努斯說:"他們甚至無法追蹤行李,行李是在多倫多還是在路上。我的印象是,行李已經不見了。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新聞(CBC News)看到的電子郵件顯示,當阿拉-坦努斯和妻子首次提交收據要求賠償時,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向他們提出了250加元的和解方案。
坦努斯說他拒絕了這壹提議,轉而向加拿大運輸署CTA投訴。加航在法庭文件中辯稱,加拿大航空運輸管理局的壹名官員在做出決定時 “沒有正確、合理或根本沒有應用和/或解釋 ”相關規定。-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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