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03-12 | 來源: 星島新聞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海外稅 | 字體: 小 中 大
本拿比壹幢柏文樓的華裔買家雖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但根據卑詩省的外國買家稅制度被征收了600萬元稅款,買家不服提起上訴但遭駁回。
CTV報道,卑詩上訴法院(The Courts of British Columbia)在上周發布的壹項裁決中,對卑詩省最高法院(B.C. Court)的裁決維持原判。
後者的裁決認為,卑詩省政府對壹家於2018年收購了本拿比柏文樓的公司征收外國買家稅是恰當的,該公司是壹家在中國注冊成立的另壹家公司全資擁有的子公司。
編號公司之壹,1164708 B.C. Ltd.於2018年8月以3,000萬元收購了位於本拿比威爾遜道(Wilson Ave.)5978號的壹幢38個單位的肆層柏文大樓。該編號公司為此繳納了141.8萬元的物業轉讓稅(Property Transfer Tax,簡稱PTT)。
2020年12月,省財政廳通知該公司,它還需要繳納額外的600萬元外國買家稅,因為注冊所有者是應稅受托人,而受益所有人是外國公司。
該柏文樓被1164708 B.C. Ltd.收購時,其唯壹股東和擁有人是2015年注冊成立的環球鼎業資本有限公司(Global Dingye Capital Ltd.),而環球唯壹股東為中國南京鼎業投資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China-based Nanjing Dingye Investment Real Estate Group Co. Ltd.)。
南京鼎業的大股東為陳麥林(Chen Mailin,譯音)和小股東勇永金(Yong Yongjin,譯音),兩人自2009年8月起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
陳也是開發商中華投資(加拿大)有限公司(Chunghwa Investments (Canada) Co. Ltd.)的負責人,該公司是列治文渥列治大橋(Oak Street Bridge)附近的橋港中心(Bridgeport Centre)商業開發項目的幕後擁有人。
陳麥林和勇永金向上訴法院辯稱,他們作為中國公司的共同所有人,但同時也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應該無需繳交外國買家稅。
由3名法官組成的上訴庭駁回了這壹論點,並同意下級法院在該案中的推理。
加拿大永久居民通常無需繳納卑詩省的外國買家稅,該稅於2016年首次針對大溫地區房產推出,現已擴展到全省其他地區。
購樓的公司將原案告上法庭,並提起上訴。
陳和勇在上訴中辯稱,下級法院的法官沒能充分重視外國買家稅的立法背景和目的。兩人稱,這項立法的目的是阻止“外國人”透過購買卑詩房地產以抬高房價,其目的不是透過征收額外的(物業轉讓稅)來阻止加拿大公民、加拿大永久居民和加拿大人控股的公司購買卑詩省房產。
但上訴庭法官格羅伯曼(Harvey Groberman)並未采信該說法。
法官在裁決書中指,該立法的明確目的是通過阻止外國投資來減輕本地房地產市場的壓力。“目前還不清楚,外國公司的投資,即使由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控制,是否屬於這壹目的,特別是在很難或不可能獲得有關公司運營資訊的情況下。不過,我看不出法定目的中有任何排除對此類公司征稅的內容。”
雖然陳和勇認為省財政廳和卑詩最高法院對該立法的解釋過於嚴格,未能考慮其意圖,但格羅伯曼認為,該立法的意圖和字面意思都支持他們的公司是外國買家,因此需要納稅的結論。-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