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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3-19 | 來源: 財經雜志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生前訂立遺囑,不僅能明確財產分配方式,還能減少後續糾紛和社會成本
2025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靳東關於“建立國家遺囑庫”的建議壹度登上微博熱搜榜第贰位。
這位知名演員、中國煤礦文工團團長期待,遺囑庫能夠像“110”“119”“120”這些緊急呼叫號碼壹樣深入人心,成為老齡化社會的“安全網”。靳東的建議之所以引發熱議,是因為如何處理好“身後事”是人們需要直面的“必答題”。
國家統計局最新發布的數據顯示,2024年中國60歲及以上人口數量為3.1億,占全國人口的22%。在老齡化加劇的大背景下,繼承糾紛案件數量呈現高位運行的特點。
近期,兩起無人繼承的遺產糾紛案引發軒然大波——上海獨居老人葛先生猝然離世後,其堂弟分得葛先生存款和保險金共130萬元,另外300萬元遺產及壹套住房被收歸國有;在北京,41歲的趙女士因病去世,留下了數百萬元的遺產,其部分親屬繼承了趙女士的銀行存款與體恤金,名下房屋被收歸國家所有。
除了法院判決皆涉及創立不久的“遺產管理人”制度,將民政部門作為兜底,另壹個共同點是,當事者生前都未立有遺囑。
專業人士表示,當前中國老齡化、少子化與空巢化趨勢交織,遺產繼承問題已從家庭內部事務逐漸演變為公共議題,而繼承糾紛已經成為家事案件的主流類型。
從某種程度來說,提前訂立遺囑不僅能明確財產分配方式,還能有效減少後續可能產生的糾紛和社會成本。此外,為應對無人繼承的遺產而設立的遺產管理人制度,也是壹項重要的制度創新。
遺囑對遺產分配非常關鍵
上海柒旬老人葛先生在家中意外離世,留下430萬元的遺產以及壹套位於市區的兩居室房屋無人繼承,其中300萬元和房屋被認定為無主財產,被收歸國有。
2025年1月,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作出上述終審判決。
無獨有偶。近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發布了壹起遺產繼承糾紛案件。41歲的趙女士因病去世,留下了數百萬元的遺產,包括位於北京市昌平區的壹套房屋,銀行存款、撫恤金等。由於趙女士生前未訂立遺囑且無法定繼承人,趙女士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對簿公堂,均稱對其盡了扶養義務,要求繼承遺產。
法院在查清相關事實後,判決趙女士名下房屋歸國家所有,由北京市昌平區民政局管理;其銀行存款、撫恤金根據原告幫扶情況由叔姑舅姨們共同繼承,其中叔叔繼承20%份額,其余親屬分別繼承10%。
上述兩起案件中,房屋均被判決歸國家所有。有人不解,親屬為什麼不能繼承房產?
“依據《民法典》規定,首先會看被繼承人的戶籍性質。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是某個集體組織的成員,在沒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情況下 ,遺產會歸該集體組織所有;若被繼承人生前並非集體成員,這類遺產通常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 中華遺囑庫創辦人、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遺囑庫項目辦主任陳凱告訴《財經》。中華遺囑庫於2013年啟動,這是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發起主辦的公益項目,其使命是推動遺囑進入每個中國家庭。
北京市律師協會婚姻與家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慧敏告訴《財經》,從實踐看,目前中國出現的涉及無人繼承的案例中,遺產多為房產、存款等家庭核心且價值較高的資產類型。
例如上海和北京的兩起案件,遺產的核心爭議標的均為房子和現金。從現行法律規定看,對無人繼承的遺產歸屬明確規定了要麼歸國家,要麼歸集體所有制組織。當然,如果有相關對被繼承人生前扶養較多的人,法院適用“酌情分得遺產”制度,上述兩個案例中葛先生的堂弟夫婦和趙女士的叔姑舅姨們就被酌情支持了分得部分遺產。-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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