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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04 | 来源: 新京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3月26日,站在济南市第二殡仪馆门前的刘付昌一筹莫展——女儿的遗体在这家殡仪馆已存放了五年时间,为了能将女儿带回聊城老家安葬,这一年来,他奔波于殡仪馆和公安局之间,可至今依然看不到希望,“现在想处理女儿的遗体,需要缴纳近四十万元的遗体保存费。”
2020年1月初,因感情纠纷,刘付昌的女儿刘芸(化名)在济南被其前男友杀害,被害时年仅25岁。此后,案件历经一审二审,这期间,遗体一直存放在殡仪馆里,直到2024年1月,凶手被执行死刑后,刘付昌打算让女儿入土为安,却被告知遗体保存费高达数十万元。
“之前一直以为案子还没结,办案还需要遗体,就没想火化的事。”刘付昌说,当初女儿遇害后,警方通知殡仪馆直接运走了遗体,由法医对死因进行了鉴定,在这之后警方没有通知他们火化遗体,他们也一直以为不能火化遗体。
“如果警方通知我们处理遗体我们不处理,那费用肯定我们出,可是警方都没通知。”刘付昌说,目前殡仪馆除了要收取巨额遗体存放费用,还需要警方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是殡葬证,才能把遗体交还给家属。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类似事件并非孤例。在山东另一地,被害者家属也遇到了相同的困境,为了处理刑案中被害家人的遗体,他们也面临十五万元的遗体保存费用。
某地一位一线民警告诉记者,类似事情实际执行起来确有难处,警方担心凶手翻供,在案件未彻底结束前,一般会要求保留尸体证据。
目前,这类牵涉刑事的非正常死亡案件中,被害人的遗体保存费用究竟由谁来承担,亟待进一步明确。
女儿遇害后四年,凶手被执行死刑
刘付昌介绍,女儿与凶手王康(化名)为中学同学,大学时两人开始恋爱,后来因为性格不合时常产生争执,案发前一个多月王康还曾因殴打刘芸,被警方行政拘留十五日,从那之后,刘芸与他彻底断绝了男女朋友关系。
判决书记载,2020年1月9日,王康从聊城赶到济南找到刘芸,当晚两人发生争吵,因刘芸不愿再与王康交往,王康恼羞成怒,将刘芸杀害。
刘付昌回忆,案发当晚因为始终无法联系到女儿,他和家人连夜从聊城老家赶到济南,第二天一早便报了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锁定了他女儿的前男友王康,后来根据王康的交代,警方在刘芸租住小区的地下室找到了她的遗体。
刘付昌说,当时警方将他们安置在辖区派出所,“那天快到傍晚的时候,通知我们遗体要解剖,已经运到殡仪馆了。”
“通知我们能看遗体的时候已经比较晚了,我们就第二天一早去的殡仪馆。”刘付昌说,那天他和家人赶到济南市第二殡仪馆(当时名称为济南市莲花山殡仪馆)后,按照殡仪馆的要求签署了遗体存放协议,“殡仪馆的人说把字签了,就有人领着你去看遗体。”-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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