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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09 | 來源: 新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眼下,國內的社交平台上充斥著日本寺廟買賣的廣告,有些宣稱幾百萬人民幣能買壹座歷史悠久的名寺,還有些使出了買寺廟便於移民的噱頭。
從2023年起,日本媒體頻繁報道中國資本收購寺廟的現象:帶墓地的寺廟標價數億日元,宗教法人執照被明碼標價,有人揚言要將寺廟改造成“民宿”。然而,當年出現了這樣的案例:京都某寺廟交易因資格未轉讓引發700萬日元糾紛,最終買家血本無歸。
對關注海外投資的新中產而言,日本寺廟買賣的水,也許比他們去過的任何壹片海更深。
上千座寺廟待價而沽
在東京新宿區的繁華街角,壹座始建於江戶時代的古寺悄然易主。買方是壹家注冊地在香港的投資公司,交易金額高達2.3億日元。這並非孤例。
據日本《朝日新聞》報道,2024年上半年日本全國共有147座寺廟完成所有權變更,其中約35%的買家來自中國內地及港澳台地區。
山本隆雄,壹位大阪的宗教法人中介告訴日本媒體:“寺廟神社出售有兩種情況:壹是住持因為負債或財務困境出售;贰是後繼無人。後者的情況越來越多,因此買賣也越來越頻繁。”
隨著少子化與老齡化加劇,日本18萬家宗教法人中超過4000家處於“休眠狀態”,7000家因無人繼承面臨出售。
這些承載著歷史記憶的建築,在地方政府眼中逐漸淪為“負資產”——據日本文化廳統計,僅2023年就有237座寺廟因無力維護被列為“瀕危文化遺產”。
《有熊谷守壹在的地方》
郊區人口流失更讓香火錢銳減。例如,叁峽川地區僅500名居民,卻擁有叁座寺廟、壹座神社和壹座教堂,競爭激烈到住持不得不靠借貸維持。這種困境催生了灰色市場:寺廟被拆毀改建停車場、墓地遷移開發房地產的案例頻發,甚至有寺廟因負債數千萬日元被迫拍賣。
在日本,成為寺廟的管理者或宗教法人,並不像成為普通房產的所有者或民宿老板那麼簡單。
日本《宗教法人法》規定,宗教法人在設立、合並、變更、自行解散時,都必須將規定的文件、手續提交所轄廳申請認證,依照第12條規定制定該法人的章程,包括主要目的、名稱、事務所所在地等13項內容,並經由公告之後,向主管官署(文部省大臣或知事)申請認證。
主管部門在接受認證申請之後,就以下事項決定是否給予認證:該團體是不是壹個宗教團體、其章程是否符合《宗教法人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其章程的訂立和公告方法是否符合本法的相關規定。-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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