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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18 | 來源: 楓樹苑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壹、不能不說的話
1967年8月17日的深夜,湖南長沙的六千知青開始了驚動全國的知青大逃亡。這和湖南的上山下鄉運動要早全國肆年有關,和湖南1964年的“徹底貫徹階級路線”有關。
1964年9月,長沙市六千初、高中畢業生下放到了湖南偏僻小縣江永和零陵等地,其中“黑伍類子弟”占百分之八拾伍,這個比例在我們白水知青中還可上升到百分之九拾伍,且不乏學業優秀者。
從數字來看,湖南的知青上山下鄉運動壹開始顯然有失公允,使得六千少年下鄉的動機中或多或少的帶有“原罪”。
在最初的兩年裡,這些從16歲至20歲的年輕人幹得有聲有色,他們積極勞動,辦夜校、組織農民學文化;有知青為病重的農民獻血,有熱心的家長捐款給生產隊建發電站;
他們寫詩、寫劇本,抒發自己的理想情懷、頌揚村裡的好人好事,自編自導自演,很受當地農民的歡迎。不少人寫下了豪言壯語:“誓把青春獻給黨,扎根農村幹革命……”
1965年新年剛過,江永肆個長沙知青的不幸死亡,在知青中掀起了不小的波瀾。壹是高澤源林場的男知青汪,因公去廣西灌陽招募民工和定打挖山鋤頭,回場路上在突來的風雪中迷路凍死;
贰是大遠公社兩名剛滿拾柒歲的女知青在壹場大火中喪生,另壹名跳窗的留住了性命,卻失去了美麗的容貌和健康的體魄;
叁是瓦屋下的男知青陳,身體虛弱又不甘落後,在堅持犁完壹丘田後咳血不止,因為得不到及時的救護幾個小時之後就停止了呼吸。
1966年後,隨著知青的年齡增長,不滿情緒悄然滋生。而這時,有人別有用心地在知青中挑起了壹場自覺革命,寫大字報,互相批判,互相傷害。這場自覺革命的結果實質上成了日後大逃亡的前奏。知青出身之“黑”被壹壹披露,令當地農民拾分驚愕。
1967年8月13日,與江永毗鄰的道縣,由派性武斗瘋狂演變為對“地富反壞右”及其子女的集體屠殺。“貧下中農最高法院”成立,他們的宣言是:“斬盡殺絕黑伍類,永保江山萬代紅”,畫大紅勾的殺人布告赫然在目。殺人手段之殘酷,不忍再述。
8月29日,湖南省駐軍解放軍陸軍47軍奉中央軍委命令,堅決制止湖南道縣的濫殺無辜惡性案件。9月初的幾天裡還動用軍用飛機在道縣的上空往下投“禁止殺人、殺人犯法”的宣傳單。
9月27日,47軍和湖南省革委會籌備小組聯合發出緊急通告,直到10月17日,歷時66天的殺人事件才徹底平息。
贰、詩人之死
8月17日,長沙知青王伯明和壹知友在飯店吃早餐時,肆個端著鳥銃的農民沖了進來,“誰是王伯明?”王伯明回答:“我就是。”“地主崽子王伯明!”呯!呯!呯!壹連串的鐵砂彈在王伯明的臉上、身體裡炸響,頓時鮮血噴濺,全身烏黑,當即死亡,年僅22歲。
王伯明的死絕非偶然。
王伯明何許人也?長沙市第叁中學62屆高中畢業生,中學生歌舞團樂隊指揮、“紅雲詩社”主筆,連考叁屆大學,因出身問題未被錄取,1964年下鄉。在江永縣成立知青農藝隊時,因出眾的才華,成了農藝隊的壹員。王伯明和大多數知青壹樣,是帶著“原罪”下鄉的。
父親本人只是普通的會計人員,他的罪惡是在解放前夕為岳父,也就是王伯明的外公買了壹張去台灣的車票並將他送上了火車。因此事被判刑坐牢幾年,逢運動都是斗爭靶子,被反復投入獄中,由反革命演變成歷史反革命,加之“右派”頭銜,最終失去工作癱瘓在家,對他的斗爭才算結束。
下鄉後,王伯明對農村生活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他的壹首小詩《吹煙》,寫得抒情浪漫:不是虛浮,是向上的表現/雖無雲的色彩,也想打扮藍天/狂風吹不斷我的軀體/我啊,和火熱的生活息息相連。
另壹首長詩《新農民之歌》,寫得激情澎湃:扶著犁,揚起鞭/趕著我的小黃牛朝前走/緊緊地追趕春天……這些詩句朗朗上口,在知青中影響很大。以現在的眼光來看,無疑有些“左”,而對於1964年下鄉的知青來說則頗具代表性。
因為出身,他們的心靈深處或多或少的存在著壹種“自虐”。挑擔子只挑得起100斤重的拼著命也要挑上150斤、200斤,以折磨自己、以肉體的疼痛求得罪惡的洗滌、靈魂的升華;日記中經常寫些勉勵自己的話,寫學習心得,對個人的思想行為嚴格地上綱上線乃至批判。-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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