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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19 | 來源: 每日人物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25年4月16日,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贰審宣判。
法院維持了壹審判決,法官在判決書中寫到:“被告人違背被害人意願,強行發生性關系,構成強奸罪。”在隨後公布的《審判長答記者問》中,司法系統發出了清晰的聲音,重審了樸素的法律原則——“與婦女發生性行為不能違背其意志,與雙方是否訂婚沒有關系。”
過去兩年裡,這起強奸案多次登上熱搜。其實案情並不復雜,但卻因雙方的訂婚關系、18.8萬的彩禮、性同意等議題,被迅速推入輿論漩渦。在復雜的輿論光譜中,受害者及其家庭的貞潔、動機與人格,經歷了壹次次的殘酷審判。
早在2024年初,壹場大雪過後,我就曾到過大同陽高縣,找到了案件中的兩個家庭,到達了案發現場,看到了與之相關的材料,包括視頻監控、通話錄音、聊天記錄、合同文件……試圖了解這個案件的全部細節。
被卷入的雙方,觀念不同、立場不同,但不得不面對壹些共同的問題:親密關系裡的性同意和性暴力,究竟是怎麼回事?對這兩個條件普通甚至是貧窮的家庭來說,彩禮到底意味著什麼?為什麼他們看待性的觀念如此不同?以及,對受害者來說,要怎麼結束這壹切。
文 |林松果
編輯 |姚璐
運營|起泡菌
圖|(除特殊標注外)受訪者提供
3小時
2023年5月2日下午3點,山西省大同市陽高縣,壹對年輕男女走進了縣城裡壹棟居民樓。
對陽高縣居民來說,這是壹年中最宜人的季節。這裡與內蒙古接壤,北風勁吹,冬季漫長,土壤封凍。但這天氣溫在11度到27度之間,不冷不熱,正值伍壹假期,縣城比往日熱鬧。
下午3:05,電梯監控記錄了他們停留的壹分鍾:女生長發,綁馬尾,穿壹件黑色短袖,男生穿白色襯衣,戴眼鏡。女生穿的短袖是奧特曼的圖案,拍壹拍會發光,她拍了壹下,燈亮了,身邊的男生也伸手拍了壹下。接著,男生抱住了女生。女生有沒有回應,視頻裡看不清楚。14層到了,他們出了電梯。
他們再出現在電梯裡,是3小時以後。下午6點左右,他們在13層上了電梯,又在14層下去——女生是被男生拽著的,她看起來情緒不太好,想掙脫,想往地上坐。第贰天她母親拍攝的照片顯示,因為拖拽過於用力,女生的胳膊留下了淤青,有清晰的手指印。
電梯壹進壹出,兩段視頻,兩人的關系發生了顛覆性的改變。
他們本是剛訂婚的情侶,男生27歲,女生24歲。前壹天辦完訂婚宴,案發當天的午飯,也是兩家壹起吃的,按照大同風俗,女方回請男方,叫“請女婿”。吃完午飯,他們進入的房子,是男方准備的婚房。但就在當晚10點52分,女生報警,電話裡她說,自己被男生強奸了。
房間裡到底發生了什麼,在公安局做筆錄時,雙方陳述了各自的版本——他們到達房間後,因為忙訂婚太累,兩人睡了午覺。5點左右,男生提出發生性關系。至此,說法出現分歧。
女生說,她拒絕了這個提議。他們之前約定過,拒絕婚前性行為。為了抵抗對方,她躲到房間榻榻米的角落,對方搶走了她手上的被子;她大喊大叫、踢衣櫃,男生讓她別叫;她躲到窗簾後面,男生壹把揪下了窗簾。強行發生性關系後,她想走,男生不讓,她為此點燃了房間的櫃子、客廳的窗簾。男生去檢查火的時候,她跑出房門。電梯不來,她就從消防樓梯往下跑,剛跑了壹層,男生就追了上來,“我大喊救命,但是沒有人理”。
但男生說,女生當時沒有任何抵抗。至於點火、逃跑,是她事後情緒不穩定。-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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