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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23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據BC省高速公路巡警隊稱,壹名男子超速行駛,被壹輛沒有警示標志的警車攔下,其酒精測試也不合格。他告訴警官,他正要去接孩子。

根據BC省高速公路巡警隊發布的新聞稿稱,4月14日上午,壹名警官在溫哥華島納奈莫公園大道(Nanaimo Parkway)上行駛時,發現壹輛轎車超速行駛,並在限速90公裡/小時的區域內,以210公裡/小時的速度行駛。
警方稱當汽車被攔下時,司機說他要去接孩子。他在隨後的兩次呼氣樣本,都“不合格”。警方強調““任何在醉酒狀態下選擇超速駕駛的人,都會對每壹位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
該司機現年 31 歲,因超速被罰款 483 元,車輛被扣押 30 天,並被禁止駕駛 90 天。-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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